泗洪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
- 发布日期:
2025-10-15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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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 项目 |
服务内容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惠民殡葬措施 |
备注 |
一 |
遗体 接运 |
县域范围内遗体及骨灰接送。含遗体的收殓、协助抬尸(装卸)、运输、接运消毒等基本服务及用品 |
次 |
见附件2 |
属地财政承担不超过400元/具 |
各乡镇(街道)遗体接运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区域内各乡镇(街道)与殡仪馆远近核定 |
二 |
遗体 存放 |
含正常(特殊)遗体的组合式(连体柜)冷藏、独立柜冷藏、除味剂等基本服务和用品 |
具 |
馆内不超过6元/小时,馆外不超过100元/天;馆内单间存放不超过13元/小时,一天最高不超过300元 |
属地财政承担100元/具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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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穿脱衣 |
含擦身 |
具 |
不超过1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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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正常遗体的穿脱衣 |
四 |
遗容 整理 |
含脸部清洗,敷干;嘴巴,眼帘整合复位;眼眶,睫毛、脸腮修饰,面部上粉,嘴唇描色,整理衣装等服务 |
具 |
不超过8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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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正常遗体的遗容整理 |
五 |
告别(守灵)厅租用 |
告别厅:含殡葬礼仪引导服务、司仪主持、电子屏、厅内横幅、空调、电脑、音响、灯光、哀乐播放、绢绸花圈、围棺绿植、遗体抬运、遗体推车、遗体(围)台、遗像架(台)、跪垫等基本的配置、服务和用品 |
场次 |
辞容厅68平方不超过200元/场次;永安厅127平方不超过200元/场次;长宁厅395平方不超过550元/场次;白云厅508平方不超过860元/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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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告别厅、独立卫生间和休息室,守灵厅还包括住宿间、会客室等; |
守灵厅:含住宿间、卫生间、会客室、空调、桌椅、床、饮水机、供桌等基本的配置、服务和用品 |
小时 |
1、2、3、6、8、9厅面积均在120平方以内不超过12元/小时;白云厅508平方米不超过41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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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遗体 火化 |
含遗体馆内搬运、确认、处理杂物、骨灰清理、置入火化炉、拣灰、装盒等火化全过程基本服务及用品 |
具 |
不超过800元/具 |
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费用由属地财政承担 |
殡葬礼仪引导服务、丧户洽谈休息室、火化等候室免费 |
七 |
骨灰 寄存 |
适用于殡仪馆、墓园(骨灰堂)骨灰寄存,含骨灰(骨灰盒)保管服务 |
具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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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公益性公墓墓(格)葬 |
墓(格)位建造,墓碑制作(含刻字、描漆、瓷像等,不含墓志铭)、安葬前清理、骨灰盒铺垫、防水防盗处理、封闭墓(格)位、落葬等墓葬服务及基本用品 |
墓 |
1.乡镇公益性公墓单穴最高不超过2400元,双穴最高不超过3600元,三穴及以上在双穴基础上每增加一穴可加收不超过700元; 2.城市公益性公墓政府指导价由县发改局会同县民政局制定公布; 3.骨灰堂格位免费 |
特困供养人员免费,低保对象减半收费 |
1.具体收费标准由殡葬服务单位报县发改局和民政局备案; |
九 |
节地生态安葬 |
含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海(江)葬等节地生态安葬 |
具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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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公墓维护管理 |
含环境、绿化、卫生维护、简易维修(不换件。含加刻字、补漆,不含墓志铭加刻字) |
墓 |
最高3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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