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733/2025-00044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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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1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宿迁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至2024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qian.gov.cn/)、宿迁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suqian.gov.cn/)和宿迁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民政局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滨河路8号,邮政编码:223800,电话:0527-84363116,邮箱:sqmzjbgs80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职责定位,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令传递、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申请答复、数据开放和平台建设,致力打造阳光民政品牌,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治理能力和法治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范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告栏、便民手册、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2024年,共向社会主动公开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119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政府信息的权利。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申请人可通过当面申请、邮寄申请、在线申请、传真申请等方式,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对标学习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答复内容和答复方式。针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给予指导和释明,一次性告知补正事项和补正期限。2024年,市民政局共收办申请案件4件,均为自然人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提交的申请,时限内办结率达100%。其中,予以公开的1件、无法提供的2件、作其他处理的1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地理信息、居家养老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以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依托网站集约化技术平台,实现政府信息的数字化管理,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和属性认定,加强信息质量控制,确保信息的可控性、保密性和可用性。优化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市民政局官网、宿迁民政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政策文件9个,并通过简明问答、图片及视频等方式进行深入解读。编印社会组织登记、帮扶救助、尊老金申请等宣传手册,通过行政审批窗口对外展示和宣传。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全力实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定期维护更新局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梳理完善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2024年版)并对外公布,目前已有38个事项被纳入主动公开目录。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为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管理、提升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维护公众利益提供有益支持。2024年以来,市民政局官网总访问量407724人次,总访客数160674人。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宿迁民政微信公众号开设流浪乞讨救助、网络举报、领导信箱等6项子菜单,发布本系统重要会议和活动、政策文件解读100余篇,转载媒体权威文章120余篇。截至2024年底,宿迁民政微信公众号共有17497人关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市民政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短板和弱项。主要体现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市民政局承担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婚姻登记、惠民殡葬、区划地名等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群众有了解相关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需求和意愿。因此,民政领域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目前政务公开的形式主要以文字和图片形式为主,更灵活、更多元化、更有针对性的公开方式,还需进一步探索。

市民政局着力从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提升公开时效。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公众。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范围,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策解读要素完备,提高政策可读性和知晓度。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传播渠道,除了传统的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外,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社交媒体等新媒体平台向公众传递政府信息,提高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市民政局2024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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