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常态长效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索引号 014319733/2021-00006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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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常态长效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我局认真学习领会新《条例》的最新要求,深刻总结实践经验,针对实际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符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的创新性举措、制度安排,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着力增强,为依法规范开展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

一、准确把握基本原则,及时主动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正式写入新《条例》,这是政府信息公开总的遵循和基本原则。我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使之成为工作的习惯和常态,政府信息一经形成,只要符合主动公开要求,一律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二、着力拓宽基本渠道,竭力满足需要。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是满足群众信息需求的两条基本渠道,也是两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新《条例》用两个独立章节进行规定,占一半以上篇幅,我局进行重点消化理解、落实到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扩大主动公开领域,落实好规定的15类信息,并不断丰富公开内容。

三、不断强化基本载体,确保公开质效。相对于报刊、广播、电视、档案馆等传统媒介,互联网已经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新《条例》对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提出了新要求。我局坚持与时俱进,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发挥信息公开的主力军作用,做到全面、准确、权威、及时,方便检索、查阅和下载。

四、建立健全基本制度,筑牢规范保障。新《条例》对落实公开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局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确保及时准确、符合保密规定;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以办公室牵头为主,保证内容一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提高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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