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民党组〔2013〕18号
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局领导工作分工如下:
仲林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规划财务处、组织人事工作和策应扶持工作。
史巧红同志暂不参加分工。
赵连军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和政行风建设工作,分管监察室、信访工作、社会工作人才工作、信息宣传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处(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处)。
单延山同志负责社会救助工作、优抚安置工作和双拥工作,分管双拥办(双拥工作处)、优抚安置处、社会救助处、救灾处(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慈善总会秘书处。
董峰同志负责社会福利工作 、社会事务工作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分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社会事务处(区划地名处)、市福彩中心(募捐办)、宿北大战纪念馆(马陵公园)、市救助管理站。
杨正军同志负责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老龄工作和福利企业生产工作,分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市优抚接待站(军转站)、老龄办、福利企业生产办,协管社会救助处、救灾处(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慈善总会秘书处。
李家卫同志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和市民政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分管办公室、市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康复护理院)、市中心光荣院、市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协管社会组织管理处(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处)。
局领导根据分工,联系指导对应局属社会团体工作。
中共宿迁市民政局党组
201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