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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9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733/2025-00028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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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94号提案的答复

吴以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我市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多措并举引导新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努力构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新局面,引领婚姻家庭文明新风尚。在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提案工作交办会,明确办理工作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局主要领导对建议办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局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办会,扎实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开展。

针对其中的4条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情况如下:

1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切实落实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制度和重点时期集中排查制度,立足于矛盾纠纷化早、化小、化在基层,组织村(社区)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力量,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及时调处,推动问题就地化解,避免矛盾激化升级。各级妇联部门做好重点人群排查,对重大疾病、精神残疾、智力残疾、有家暴报警等特殊家庭进行全面排查走访,共走访单亲重病残障等重点家庭8.55万户。对及时发现的矛盾纠纷,做到边排查边化解,对发现的重难点问题,主动对接职能部门,切实加大矛盾化解和困难帮扶工作力度。

2.提升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根据基层实际需要,各级法院定期对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入驻人员开展法律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处专题培训、典型案例解读、法律问题座谈交流等活动,提升中心入驻人员的婚姻家庭纠纷调处能力。组织编写常见纠纷类型调处化解指引,形成调解指南、流程指引等业务资料。《夫妻本是同林鸟,相互扶养是义务》一案判决入选江苏省第四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全市1397个村居(社区)均有司法部门村级调解组织,加强基层调解员业务培训,专门设置婚姻家庭纠纷专业培训课程。同时指导司法所常态化开展村级调解员调解案例交流评析,将基层人民调解员培养成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能手。

3.广泛宣传好家风家教。市妇联积极开展《最美家庭月月寻》电视栏目录制,打造最美家庭寻访品牌,走进基层寻访录制最美家庭10期,不断放大宣传质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家庭文明新风尚。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月月行”活动,组织群众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强化好家风宣传教育,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科学家教宣讲活动,依托“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范,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弘扬传统家庭美德,降低婚姻家庭纠纷产生几率。

4.扩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覆盖面。全市各婚姻登记处联合司法局设立“宿调和家事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对离婚登记当事人,由民政部门先行调解,经初步分析研判将有和好可能的案件分流到“宿调和家事调解工作室”。调解不成的,征得离婚登记双方书面同意后分流至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开展调解,力求在“冷静期”内提高调解工作质效。全市两级法院全面融合对接各级社会治理中心,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及保障职能。市法院涉诉信访(申诉、申请再审)接待室整体入驻市级中心;各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采取整体成建制或者团队入驻的方式,融合对接各县(区)级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各人民法庭采取轮驻或随叫随驻方式融合对接各乡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各基层人民法院优化调整巡回审判点设置,推动实现与村级中心融合对接。建设妇联综合性服务阵地“法律书屋”。“法律书屋”邀请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定期参加书屋接待咨询工作,提供免费的公益咨询、调解、困难帮扶服务;同时坚持进社区、进企业、进广场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专业化、多元化水平,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完善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工作机制,筑牢婚姻家庭“防火墙”。

                                 

本条提案原文及答复件可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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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5

联系人:郭家利

联系电话:0527-84363266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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