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过程
(一)专题布置会办。收到议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4月25日、5月19日,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办会,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制定办理计划,明确办理目标、时限节点和具体路径。
(二)调查研究推动。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建议,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城乡社区老年助餐点和老年人家庭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我市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我们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谋划优化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配置管理,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对策措施,为办理建议答复提供依据。
(三)认真办理答复。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建议答复征求意见稿。为提高建议办理水平和办理质量,通过打电话、发邮件等形式,就建议办理工作专门征求代表意见,并根据代表意见重新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答复稿。
二、建议采纳及落实情况
我们在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制定办理方案的基础上,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会商,协作办理答复意见。针对您提出的4条建议,我们全部予以采纳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健全助餐服务机制的建议。2023年底,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丰富和创新助餐服务提供机制,便利老年人就餐”。2024年3月,制定发布《宿迁市城市社区助餐点建设运营基本要求》,对助餐点的服务资质、服务场所、运营管理、日常服务等作出明确要求。2024年6月,市民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宿迁市老年助餐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建立“中心厨房+社区助餐点+餐食配送”的助餐服务模式,鼓励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通过设置中心厨房、建设中央厨房等方式,为周边不具备餐食加工功能的助餐点提供餐食配送服务,为有需求的老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全方位满足老年人助餐需求。通过政策制度的支持引导,全市已建成了71家有效运营、规范服务的老年助餐点。
(二)关于改善助餐点软硬件条件的建议。我们积极拓展“饮食助餐+文化助餐”模式,支持老年助餐点在非就餐时间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休闲、精神娱乐等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鼓励餐饮企业在传统节日、“敬老月”期间等时间段开展特色服务活动。我们积极做好助餐点的支持引导,鼓励助餐点综合考虑老年人的消费能力、饮食习惯等因素为老年人设置营养套餐,积极引导快餐店、早餐店、小吃店等各类餐饮企业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多层次、全方位满足老年人用餐需求。
(三)关于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我们提请市政府建立低收入老年人就餐补助制度,对于在老年助餐点用餐或接受老年助餐点送餐服务的,包括城乡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在内的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天补助3元。我们指导各县(区)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对补贴范围、标准、形式等进行拓展,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将面向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服务纳入当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我们在老年助餐文件中明确提出,由基层税务部门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76号),精准落实落细老年助餐点税费优惠相关政策。预计到2024年年底,全市将为老年助餐服务投入财政资金约550万元。
(四)关于推动形成老年助餐服务发展合力的建议。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经济收入支持老年助餐服务,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预计到2024年底,我市各类老年助餐点将能够收到慈善捐助资金约100万元。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将老年助餐设施建设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2024年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实事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年底前全市新建城市社区老年助餐点不少于39个。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发展。其中,民政部门履行牵头职责,依托老龄工作委员会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做好项目支持、财政投入、就业扶持、规划用地、设施配建、农村助餐、企业参与、税收优惠、食品消防安全监管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围绕老年助餐服务存在的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在充分考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财政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按需供给、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有偿服务,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助餐网络,形成主体多元、区域平衡的服务格局,实现老年助餐服务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一)认真做好助餐设施规划布局。指导各县(区)在全面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老年人口的规模分布、消费能力、饮食习惯等因素,因地制宜、因需制宜规划设置老年助餐点。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积极推广建立“中心厨房+社区助餐点+餐食配送”的助餐服务模式,全方位满足老年人助餐需求。丰富助餐服务业态,鼓励机关单位食堂、乡镇(街道)食堂对社会老人开放,引导快餐店、早餐点、小吃点等各类餐饮企业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完善农村助餐服务网络,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互助养老睦邻点等设施开展助餐服务,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就地就便助餐需求。
(二)有序推动助餐设施挂牌运营。按照“挂牌一个运营一个”的要求,以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和引导社会力量挂牌运营为主要方式,稳步有序推动老年助餐点建设运营。落实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推动所有具备助餐条件的养老机构和标准化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完成挂牌,面向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在老年人聚集的住宅区和社区,重点规划、试点打造一批助餐服务示范点;在人流密集的街区、商圈,集中挂牌一批标识统一、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餐饮服务企业。
(三)全面强化助餐服务智慧赋能。优化升级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完善助餐服务模块,建立助餐点设施、享受助餐服务人群数据库,整合归集全市所有助餐服务设施的名称地址、优惠政策、服务内容、用餐人数等信息,形成全市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数字地图”。加强助餐服务数据的采集、管理、交互,通过人脸识别、身份证刷卡等智能设备,实现身份认证、就餐补贴、数据记录等功能,让老年人便捷就餐并精准享受相应政策。主动沟通对接江苏有线、“美团”、“饿了么”等公司平台,研究实施电视助餐服务,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老年助餐服务新路径。
(四)切实加强助餐服务监督管理。督促助餐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完善原材料溯源机制,从原料供应、制作加工到物流配送全程把好质量关。强化日常巡查、执法检查,联合市监、卫健等部门对助餐点工作人员培训情况和膳食安全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探索建立助餐配餐服务准入退出机制。
(五)深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宣传。综合利用政府部门微信公众号、政务APP、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等线上媒介以及社区公告栏、餐饮讲座、烹饪活动等线下渠道,广泛、持续、深入开展助餐服务宣传,让老年人了解助餐服务设施的点位分布、助餐优惠政策的享受条件等情况,切实提高我市老年助餐服务政策的普及率及知晓率。
本条提案原文及答复件可以公开。
宿迁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5日
联 系 人:武传芹
联系电话:84363606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