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胜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过程
(一)专题布置会办。收到议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4月25日、5月19日,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办会,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制定办理计划,明确办理目标、时限节点和具体路径。
(二)调查研究推动。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建议,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人家庭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我市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我们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谋划优化养老服务设施配置管理,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对策措施,为办理建议答复提供依据。
(三)认真办理答复。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建议答复征求意见稿。为提高建议办理水平和办理质量,通过打电话、发邮件等形式,就建议办理工作专门征求代表意见,并根据代表意见重新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答复稿。
二、建议采纳及落实情况
我们在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制定办理方案的基础上,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会商,协作办理答复意见。针对您提出的4条建议,我们全部予以采纳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孝亲敬老的浓厚氛围”的建议。我们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养老服务政策、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取得的经验成果,着力转变老年人的生活观、养老观和消费观,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建,提升社会参与积极性、主动性。2019年,我们在宿迁市电视台“您知道吗”开设专栏,积极宣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阶段性成效;2020年,我们开设有线电视“智慧民政”栏目,开展“银龄宝典”康养知识、“孝道文化”、养老政策宣传等节目,营造良好孝老爱亲社会氛围;2020年和2021年,我们开展“最美护理员”评比活动,累计评选出20名最美护理员,对获得“最美护理员”荣誉的给予每人3000元的奖励。
(二)关于“统筹规划,加大资金等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持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793个、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22个、城市社区助餐点71个、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63个。大力推动机构养老服务发展,建有在营养老机构147家,其中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6个,四级及以上养老机构8家;建有护理院(康复医院)24家;2家养老机构获评省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2家护理院被确定为省级优质护理院。扎实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建立新建小区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四同步一移交”制度,确保养老服务用房验收后统一无偿移至民政部门使用等事项列入土地出台条件,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从根本上解决社区养老用房不足问题。2023年新建的32个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为100%。不断强化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将发展养老福利和服务事业的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每年争取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约75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每年配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约2000万元。
(三)关于“全力扶持,帮助养老机构克服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建议。强化组织推进,建立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民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政策文件,健全完善税费优惠、政府补贴、医养融合等扶持政策,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保障支持。强化资金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落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2023年度,累计向养老机构发放补助补贴约400万元。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为缓解新冠疫情给养老机构带来的运营压力,在2022年、2023年两次为民营养老机构发放纾困补贴约1200万元。提请市政府建立低收入老年人就餐补助制度,对于在老年助餐点用餐或接受老年助餐点送餐服务的,包括城乡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在内的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天补助3元。
(四)关于“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的建议。我们根据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需要,将健康照护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工种纳入《宿迁市高技能人才紧缺型职业(工种)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扎实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我们强化对相关院校专业设置和专业课程建设的指导,鼓励和支持技工院校开设健康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公共营养保健等相关专业。我们通过政府补贴和社会化运营绩效奖励等方式逐步改善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确保养老工作者的工资不低于当地职工的平均水平,切实增强管理服务人员主体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养老机构工作满足一定期限的管理服务人员,定期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补贴。建立养老护理专业对口毕业生入职奖励制度,对于符合条件并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3-5万元入职补贴并分年度发放到位。目前,我市每年发放护理员岗位津贴、入职补贴等各类奖励补助资金约120万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针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设施网络、深化体制改革、注重统筹发展,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优化拓展多元居家养老服务。推动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质达标升级,在做好机构养老基础上,延伸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为辖区内社会老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居家服务。支持专业养老机构、康复护理机构与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关爱之家等合作,参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扩大互助养老试点范围,组织有意愿空巢老人集中居住,互帮互助,离家不离村,政府给予运营补贴,对生病困难老人,在照护期间探索邻里代餐、邻里照护机制。
(二)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公办养老机构和普惠型养老服务”要求,打造“普惠型、中高端相适宜,养老产业为促进”的机构体系。适度发展高端养老机构,以国有资金注入或者招商引资,采取灵活销售模式,推动周边地产、养老、综合配套同步发展;大力发展中等档次养老机构,力争到2025年,市本级和每个县(区)均建成1所集医疗、养老、康复、护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注重发展医养结合型机构,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安宁疗护机构建设。
(三)扎实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通过既有编制内调剂或设置公益性岗位,进一步建立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管理队伍,配备相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做好区域内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养老服务组织、指导工作。组建农村基层养老志愿者队伍,鼓励农村中年留守妇女和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建立志愿服务互助循环机制。
(四)切实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延伸。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延伸服务,统筹区域内居家养老服务资源,构建区域性养老服务平台,鼓励专业养老服务企业或组织,通过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大多数老年人提供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企业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人才优势,加大居家养老服务产品和业务创新力度,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定地点、定时间、定人员、定内容的个性化、精准化服务,让居家老人享受多方位、立体式的温馨服务和关怀。
(五)全面深化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嵌入式养老综合体、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立紧密医养结合关系,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在院内设立医务室或与医疗机构合作,切实提升医疗康复服务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医院转型或新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供给,满足老年群体医疗服务需求。加强养老护理服务技能培训,开展养老护理专业技能技术认定,提升护理服务水平。
本条提案原文及答复件可以公开。
宿迁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5日
联 系 人:武传芹
联系电话:84363606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