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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结论公告(第二批)

  • 发布日期: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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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市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第二批)已结束,现予以公告。

凡公告的市级社会组织,请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市民政局窗口B103(市便民方舟2号楼一楼)加盖年检印鉴。

附件:1.社会团体2024年度检查结论(第二批)

      2.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结论(第二批)

                        宿迁市民政局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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