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 发布日期:
2022-05-09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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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民政事业“12481”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民政行政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平台建设,统一对外开展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配强窗口专业队伍。整合民政部门依申请行政审批事项和标准化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服务流程,动态优化办事指南。推广应用“容缺审批”“不见面审批”,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健全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告知、登记回访、全过程监管、风险防控等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二)强化救助领域改革。优化简化救助办理流程,按照“先救助、后审批”“先临时、后长效”“先内部、再外部”原则,对初步判断符合条件的新申请对象,实行个人信用承诺后予以审核确认,事后补充手续。优化全市帮扶救助平台功能,实现与金民工程系统实时对接;强化与公安、医保、应急管理、残联等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困难群众监测预警模型,及时预警、精准认定。
二、规范推进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创制。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养老等专项规划落实。启动《宿迁市公益墓地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工作。深化社会救助、儿童及未保、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社区治理等领域创新实践,将经验做法通过制度加以固化。
(四)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依法依规报请备案。重点加强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必审。实现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准确公开规范性文件文本。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五)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履行法定决策程序,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全面收集了解服务对象、法律顾问意见,科学分析实施情况,审慎评估决策实施效果,依法对不当决策予以终止或者调整。
三、不断提升民政领域执法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养老机构抽查事项清单。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年检、换届管理。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抓好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探索制定公益性墓地建设标准、公墓价格成本核定机制。
(七)加强民政领域执法。在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区划地名、殡葬管理等领域,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执法力度。常态化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探索民政与其他部门横向联合、市县民政部门纵向联合的综合执法体制。推行柔性执法,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实现执法目的,推动民政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八)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通过行政处罚预防、纠正和惩戒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不得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得为了处罚而处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细化、规范自由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四、积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九)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健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市级社会组织党建学院和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集中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做好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十)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依法规范做好民政领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加大对基层指导力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要求,提高被诉民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做好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关联贯通,分析研判民政领域被纠错案件,针对复议、诉讼中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开展调研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五、全面加强民政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十一)突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坚持把学贯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民政普法工作全过程全领域。局党组发挥示范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动全系统干部职工自觉加强学习。重点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十二)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建设。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等制度。广泛开展民政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组织民政工作人员参与法庭庭审活动,将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转化为普法公开课。积极参与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精选法治民政建设课题,深入开展课题研究。
(十三)提升民政普法实效。贯彻落实民政领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政事业发展各方面。加强国家以及民政领域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力度,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加强法治文化宣传和法治作品建设。充分利用网站、报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手段,加强宣传报道,拓展宣传平台,营造全系统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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