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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日期: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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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宿迁市民政局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实际,统筹推进民政领域立法、执法、普法等各项工作,持续深化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为宿迁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宿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对民政领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二是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调整。按照《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更新民政领域行政权力清单并在局官网进行公示,加快清单动态管理,做好权责清单与各类目录清单有效衔接。三是优化民政领域政务服务。进一步梳理民政业务,深化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事项。主动服务靠前指导,通过将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工作向事前事后双向延伸、建立与业务主管单位联动机制、审批事项全程窗口一站办结等措施推动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提速。全面梳理8个方面36项服务事项,编制民政政务服务指引和高效办成一件事办事指南,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不断提升窗口办件效率,做好民政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切实打通民政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一是推进民政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认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慈善活动、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2024年民政领域开展各类实地检查80次,依法作出社会组织领域行政处罚1件。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切实加强22名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未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落实暂扣、收回、注销、年度审验等规定,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对重大行政执法开展经常性监督,加强专项督查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完善了宿迁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制度等系列含金量较高的制度文件,从制度层面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深化民政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强化法治能力建设着眼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组织全市民政系统51名领导干部到湖南省中南大学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组织民政工作人员参与法庭庭审活动,将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转化为普法公开课。二是提升民政普法实效。贯彻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创新、注重实效。聚焦民政部门主责主业,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依托“520”“七夕等时间点,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救助政策等专题普法活动,全年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73场。三是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举办专场普法活动,活动现场设置慈善项目宣传、微心愿互助平台宣传、江苏志愿服务网宣传、扬帆助学、民政救助政策咨询志愿服务岗,向群众发放宣传彩页,现场答疑解惑。活动发放宣传册300余份,报送法治作品10余篇。

(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对重点领域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一是常态化开展全市148家养老机构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和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开展活动13次,发放宣传册2000余份。同时,推动全市50张床位及以上养老机构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二是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行动,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加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累计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239家,依法依规处置非法社会组织9家,先后通过约谈、劝告及时叫停社会组织违规评奖评优活动40余次,纠正评奖评优行为社会组织11家。三是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定期开展在保对象动态复核,通过复核将8599名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动态调整退出低保;出台《关于规范社会救助领域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的通知》,全市共备案村居干部、经办人员近亲属598人,失能失智人员卡折代管283人,有效解决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四是扎实开展殡仪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开发宿世安服务管理云平台,全面提升殡葬领域综合监管质效。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宿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年度工作会议,印发《2024年度全市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调解委员会和法制审核意见协调机制,办公地点均设在局政策法规处,统筹协调推进市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法治建设的规范化程度。三是健全体制机制。结合机构改革,专门设置政策法规处,从事行政许可监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健全局领导班子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组织局领导班子开展6次专题学法,研究法治工作3次,专题听取报告2次,有力提升领导班子的依法履职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民政领域执法能力不足。近年来,仅社会组织领域开展过行政执法工作,对于其他事项执法监管,主要依靠年度年检年报工作、双随机抽查、第三方财务审计等方面,更多体现在形式上监管,缺乏对财务、行为、活动等内容实质性监管。二是立法创制进展不快。尽管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不少制度性文件,但对一些重要领域、重点工作的立法创制工作仍相对滞后。

四、下一年度计划安排

(一)持续强化法治工作领导。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研究、长效化推进工作落实。从执法、普法、学法、用法等各环节研究制定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加强对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指导。优化法治工作委员会运行机制,持续推动内部规范管理、外部满意度提升。

(二)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效能。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一件事一次办等工作,力争形成一批创新工程、精品工程。健全民政领域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殡葬服务等领域监管力度。有序制定、修订民政领域规范性文件,逐步构建完善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

(三)提升民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岗位能力训练,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岗位练兵等活动,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和水平。认真制定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四)聚焦重点领域法治建设。在社会组织管理、慈善组织管理、殡葬领域专项治理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注重总结经验,努力形成有特色、有效果的工作经验。把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慈善财产管理使用作为重点工作,重点抓、重点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不断完善日常监管措施,畅通举报渠道,完善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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