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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民政局三举措提升特困供养人员服务保障水平

  • 发布日期: 202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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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服务保障不到位、服务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近年来,沭阳县民政局高度关注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全面落实特困供养照料服务,不断提升特困供养人员的服务保障水平。

建立专业化照护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专业化照护体系。一是健全服务制度。出台《沭阳县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沭阳县提升特困供养机构供养老人生活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政策,不断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全县现有特困供养人员4470人,其中集中供养857人、分散供养3613 人。二是优化设施布局。实施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统筹发展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新建县级公办养老服务发展中心、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相继建成投用,全县现有养老机构43家,居家养老服务站498个、乡村养老互助睦邻点34个、社区助餐点15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三是提高供养标准。自20247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819元提高至839元;自2024101日起,失能、半失能、全自理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提高到276元、147.2元、55.2元。

创新差异化服务模式。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并根据其身体状况和自理能力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供养方式。一是集中照料服务。新建县级失能失智特困供养老人照护中心,对全县80余名特困失能失智老人实行集中照护,2024年拨付护理经费77万元。二是居家照料服务。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为老人提供“订单式、菜单式”居家养老服务,做到“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2024年,全县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老人3.86万人,提供上门服务35.35万人次,支出服务资金1474.81万元。三是适老化改造服务。连续4年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2024年通过消费品以旧换新形式为1020户家庭增加了无障碍通道、轮椅车、扶手、防滑垫等功能性设施,有效改善了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

推行立体化监管机制。为确保居家养老服务制度落到实处,县民政局开展服务全过程监管,着力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健全督查制度。县民政局出台《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细则》,明确准入条件、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奖惩规定。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县民政局每月会同评估机构采取入户走访、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平台查看、数据比对、电话回访等方式,对第三方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三是严格奖惩考核。每季度通过调查问卷和民主评议方式,对第三方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完善奖惩机制、补贴政策、购买服务及协议签订的重要依据。(沭阳县民政局 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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