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市委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突出重点,紧扣热点,破解难点,扎实推进创业民政、活力民政、公益民政、经营民政、效能民政建设,各项民政工作全面快速发展,民政事业迈入了加速发展的新阶段。 一、突出创业创新,民政发展基础建设跃上新平台 一是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全面加强。市儿童福利院开工建设,该项目是市政府200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采取市、区共建模式,项目占地26亩,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总投资2600万元,设计床位200张,将于2008年“六一”儿童节前建成投入使用。切实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依托市救助管理站设立了场所相对独立,功能较为齐全的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大力推进城乡社区阵地建设,会同建设、规划等部门开展社区“两房”清理,新建小区“两房”由开发商按建筑面积3‰的标准无偿提供。全市先后建成省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示范点2个,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0个,社区服务中心(站)29个、社区各类服务站415个。不断加大对光荣院等优抚设施的投入力度,依托市社会福利中心成立了市中心光荣院,全市农村敬老院均设立2-3间光荣室(院)。今年5月,省民政厅在沭阳县召开了全省光荣院管理工作座谈会,对我市的光荣院建设与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切实加强民政事业单位建设,着眼于解决马陵公园(宿北大战纪念馆)生存发展问题,引进常州虹枫集团合作开发马陵公园北线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1.6亿元,规划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于8月18日开工建设,省民政厅厅长赵顺盘、市委副书记、市长缪瑞林、副市长田洪亲自参加开工典礼。精心筹划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认真做好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将于12月28日举行开工奠基仪式。 二是福利彩票发行大幅提速增效。坚持把福彩工作作为民政自我发展壮大实力的“一号工程”,以抓招商引资的办法和力度抓福彩工作,不断强化行政推动、拓展营销市场、提升品牌形象。着力扩点铺面,全市投注机总数达到340台,新增站点154个。狠抓“中福在线”新增长点,市区幸福路、泗洪、沭阳销售厅全部开厅销售。1-11月,全市销售福利彩票6475万元,比去年同期净增2980万元,增长76%,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4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3位。其中,电脑票销售4655万元,同比增长44.5%,“中福在线”销售1686万元,网点票销售134万元,共募集福彩公益金1986万元。 三是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成果丰硕。从领导班子做起,市直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人人参与招商,倾情帮办项目,2007年新引进开工在建项目2个,竣工投产项目1个,引进三产项目4个。 二、致力解决民生,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趋于健全 一是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全面建立。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的通知》(宿政办发[2007]97号),从2007年起在全市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随当地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物价上涨幅度相应提高低保标准。按照增长机制,我市从7月1日起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80元。根据物价上涨情况,8月份对低保对象按城市每人80元、农村每人35元发放了一次性物价补贴,共发放775.5万元。进一步建立健全评议评审、“两榜公示”、“一折通”发放等制度,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形成了覆盖城乡低保对象的托底保障网。目前,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5万户4.1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91万户12.35万人,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3642万元,农村低保金6957万元。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分别为72元、52元。加快推进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正在制订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二是农村“关爱工程”建设成效卓著。列入市政府200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64个“关爱工程”项目土建工程全部完成,配套设施基本到位,建成了一批标准高、规模大的示范型敬老院,农村敬老院面貌焕然一新,大部分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工程。第三批66个“关爱工程”建设项目进展迅速,共投入建设资金4259万元,其中争取省补资金2608万元,将新增床位4000余张,目前竣工率达到95%以上,年底前可全部建成投入使用。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全市先后有201所(次)农村敬老院列入“关爱工程”进行改造,新增床位1.2万张,今年年底前五保集中供养率可达到40%以上。 三是灾害救助能力显著增强。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跟踪监督和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了民政系统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今年我市先后遭受洪涝、风雹、台风等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2.9亿元,由于措施到位、救助得力,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到11月底全市共安排救灾资金863万元,完成倒塌房屋恢复重建1700余间,有力地维护了灾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依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低标准、保重点、分类救助”,对农村五保对象、特困家庭、六十年代精减老职工等对象给予适当救助,切实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和贫困家庭成员患大病的基本需求。2007年全市共筹集地方医疗救助资金583.6万元,累计支出资金254.8万元,重点救助困难群众8000余人次。 五是市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成效明显。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密切配的同时,全面实施流动救助、主动救助、劝导救助,市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扩展。至11月底,市区共接待和劝导救助545人,实际救助506人。 三、围绕创建目标,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 一是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管理办法和八条基本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强化组织领导, 健全双拥基层网络,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扎实推进军地军民共建。市直单位重点为驻市区部队办20件实事,共安置随军家属39人。深入开展建军80周年庆祝活动,组织军分区成立十年成果展、军地书画展等8项庆祝活动,掀起了双拥创建的新高潮。精心倾力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申报验收工作,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已被全国双拥领导小组、总政治部、民政部作为拟命名表彰城市进行公示。 二是精心打造雪枫公园纪念馆布展工程。根据市领导安排,市民政局承担雪枫公园彭雪枫将军纪念馆和宿迁籍将军展布展工程,布展面积1150平方米,总造价340万元,共展出从全国各地搜集的珍贵文物100余件、历史图片及资料200余幅(件),宿迁籍将军30位,成为我市又一档次、品味较高,具有较强思想性、艺术性和实用性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精品工程。布展工程于8月底竣工,在9月5日纪念彭雪枫将军诞辰100周年活动之际对外开放。 三是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根据中央和省要求,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我市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市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分别牵头联合转发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6个政策文件。重点抓好参战和涉核人员的身份核查认定,按照无差错、无遗漏的基本要求,市、县区民政部门抽调精干力量,严格规范程序,认真组织摸底,第一批共认定参战和涉核人员2648人。会同市劳动保障局两次下发通知,开展部分复退军人劳动保障政策调查,重点掌握“三险”问题,八类共20391名复退军人调查结果按时提供给有关部门落实政策。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补助金在10月1日前全部打卡发放到人。着力推动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市民政、财政、卫生、人寿保险公司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理赔比例提高到80%,最高理赔标准由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5500元,优抚对象个人不再负担参加保险公司和农村合作医疗两项保险费用。加快推进1-6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改革,由以前的公费医疗保障调整为离休医疗保障,建立保障长效机制。组织两期共100名重点优抚对象到市中心光荣院集中疗养。加快推进退役安置改革,实行货币安置为主与双向选择相结合安置退役士兵。 四是扎实做好部分复退军人维稳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履行复退军人信访维稳工作牵头职责,重点建立健全民政系统信访维稳责任制,实行民政系统复退军人信访稳情况零报告和双重报告制度,做到有问题及时反馈、快速处置、妥善解决。认真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十七大期间派出专人到总政接访,未发生一起复退军人去省赴京集体上访,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推动社会参与,社会福利事业加速发展 一是慈善事业实现后发快进。着力推进慈善组织全覆盖,三县两区慈善总会全部成立,共募集慈善资金1.7亿元,实际到账资金3955万元。市慈善总会开展“情暖宿迁”慈善救助行动,安排资金156万元,实施“慈善助孤”、“助医行动”、“阳光助学”项目和“助善工程”,救助小学、初中在读的孤儿、100名家庭贫困的大病患者和100名在宿高校就读的宿迁籍学生,并对各县区慈善总会进行资助,各县区慈善总会成立后也都积极开展助医、助学等救助活动,慈善工作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配合省慈善总会实施“送温暖献爱心”工程、“心蕊工程”、“健行天下”等项目,全市共有4000余名城乡困难群众(家庭)受到省、市、县三级慈善总会资助。大力推进“慈善超市“建设,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26万元予以补助,全市建成“慈善超市”13家,市、县(区)、社区三级慈善组织网络初步形成。 二是老龄事业发展掀起新热潮。在全省率先出台《宿迁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我市“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市政府专门召开重阳节庆祝表彰大会,部署安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老龄工作,并表彰了34个老龄工作先进单位(个人),32名“孝亲敬老之星”和“孝敬公婆好媳妇”,在全社会营造了尊老敬老助老的浓厚的氛围。在宿豫区召开了建市以来首次全市老龄工作现场会,观摩了市社会福利中心虹枫老年公寓等6个基层老龄工作示范点,推进了民办养老服务业和基层老年文体组织的蓬勃发展,全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近1000张。组织开展以“爱心献银龄、真情创和谐”为主题的重阳节和第20个敬老日庆祝活动,成功举办第二届全市老年门球赛、老年书画展和文艺汇演。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救助、就医、文体活动等方面给予优待。市老龄办、财政局、交通局制定了《市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目前已为900多名办理了免费乘车证。 三是孤弃儿童收养管理逐步规范。市政府召开全市涉外收养工作座谈会,专题推进涉外收养工作,省双涉外中心主任张妙方作专题辅导。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弃婴(儿)收养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弃婴(儿)的收养登记程序和要求。据统计,全市共有14周岁以下的孤弃(儿)2454名。“微笑列车”完成手术37例,“明天计划”完成手术8例。 四是福利企业平稳发展。认真落实福利企业新政策,切实加强和改进福利企业服务工作,福利企业效益进一步提升,福利企业总数达到50家,实现产值20亿元,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1400多个。 五、着力夯实基础,社区建设和基层自治扎实推进 一是扎实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全市社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部署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按照会议要求,大力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制定了城乡和谐社区两个“十有”标准,全市共培育市级城市和谐社区示范点5个、农村和谐社区示范点10个,沭阳县、宿城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区)。扎实开展十佳安全文明村居(社区)创建活动,命名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6个,会同有关部门推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围绕新农村建设,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调研文章《全面推行村级干部质询议事制度》获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创新成果优秀奖。 二是精心组织第八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按照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要求,采取村党组织“公推直选”和村委会“双直选”、“无候选人一次性直选”等方式,选拔政治素质好、“双带”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进村“两委”班子。选举工作分为宣传发动、全面实施、建章立制和检查验收4个阶段,将在年底前全面结束。目前,全市1445个村(居)委会均依法推选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会,共登记选民292万人。 六、强化规范服务,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区划地名工作稳步开展。按照市委工作会议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村改居”工程,全市共改设居委会129个,居委会占村居组织总数由原来的24%提高到33%,比例居全省第5位。顺利完成湖滨新城开发托管村调整工作,扎实开展乡镇村标准地名设置工作,提请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在乡镇村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通知》,年底前乡镇村标准地名可全部设置到位。认真搞好地名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地名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出版《宿迁城市地名图》、《宿迁市政区通典》,顺利完成苏皖省界联合检查。 二是民间组织快速发展。坚持扶持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积极扶持引导民间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至11月底,全市新批社团66个,总数达538个;新批民办非企业单位117个,总数达841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达到236个。会同市纪委等部门开展行业协会专题调研,扎实开展清理整顿活动,民间组织年检率达到99%,民间组织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服务社会建设的功能进一步增强。 三是婚姻、殡葬工作进一步规范。深入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婚姻登记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下发了《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文明祭奠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秋季墓地绿化工作的通知》,广泛宣传殡改,倡导文明祭奠,推进生态墓地建设。 七、加强自身建设,民政形象进一步提升 加快推进民政“三支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学习培训,在学用结合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本领,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从我市社会建设实际需要出发,探索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市慈善总会被国家民政部批准为全国首批社工人才建设试点单位。切实加强对民政部门权力运行重点环节的监督,打造阳光民政,市民政局被市纪委、监察局确定为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制订政务公开、廉洁自律、机关效能等制度30多项,并汇编成册,市民政局被市纪委、监察局推荐为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试点单位。着力强化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完成市民政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和网上发布工作,扎实开展对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救助管理等民政基层窗口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上半年,市民政局政风行风综合评议得分列16个社会管理和服务部门第3位,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市救助管理站、优抚安置处分列33个社会管理部门热点岗位的第4、第8、第9位,各县区民政部门政风行风评议综合得分均列同档部门的前列。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先后在我市召开全省民政计财会议、举办苏北五市“爱心助孤”慈善项目启动仪式等重要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我市民政工作的影响,宿迁民政的社会形象和地位得到了新的提升。
2008年主要工作打算
2008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强大动力,紧紧抓住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历史性机遇,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全省民政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突出民生主题,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创业民政、公益民政、活力民政、经营民政、效能民政建设,全力推动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以低保为重点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困难群体的保障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城乡低保的规范化管理、动态管理,全面提升低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低保工作的绩效。认真落实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力争早日实现城乡困难群众每人每天生活费不低于1美元的目标。二是继续推进敬老院“关爱工程”建设,及时足额落实五保供养经费,不断提高五保对象入住率和五保集中供养率。三是加快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低保边缘群体中的大病患者、遭遇突发灾害等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四是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巩固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积极探索实施城市医疗制度,切实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五是按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健全灾害应急体系,做到突发灾害的应对准备工作,确保灾民得到及有效救助。 二、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努力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福利服务需求 一是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在强化政府主导职能的同时,大胆解放思想,整合资源,依托行政推力、依靠民力、借助外力、启动活力、壮大实力。以发展民办养老服务业等为突破口,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社会福利中心创建 “全国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通知》,统筹协调全市统一的老年人优待政策,让老年人在全市各地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关爱。三是开展2008年“情暧宿迁”慈善救助行动,重点实施好“助医行动”、“慈善助孤”、“阳光助学”等项目,打造宿迁慈善的品牌形象。四是加快推进市、区共建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力争在2008年“六一”前建成投入使用。五是搞好福利彩票发行,谋求新的突破。 三、扎实推进社区建设和基层自治,夯实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基础 一是统筹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抓好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达到“十有”标准,确保市区60%以上的新建和在建小区社区“两房”按标准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搞好社区服务工作,研究制订关于加强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引导更多的服务项目进社区。同时采取措施,切实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整体素质。三是认真搞好第八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启动实施村级“三民(改善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工程”,创新村民自治方式,扎实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断开创基层社会管理建设的新局面。四是抓好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切实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建设的功能。 四、继续完善和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一是以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为新契机,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探索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障制度,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二是创新双拥活动方式,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双拥活动。三是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大力推行自谋职业,鼓励自主创业。 五、不断加强民政自身建设,打造效能民政 一是围绕提高思维创新力、全员执行力和创业发展力,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提高干事创业的本领,树立心诚、心重、心善的职业道德。二是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努力解决基层民政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打造阳光民政,提升民政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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