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经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福彩公益金支出预算金额1270万元,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实际安排预算949万元,实际使用(含下拨)当年预算843.08万元,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全年收到上级下达公益金459.1万元,根据文件要求,经与市财政部门会商,下拨市辖区459.1万元,市本级不留用。
市民政局遵循福彩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使用宗旨和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支出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社会救助、社会公益等方面。现将2023年度市民政局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当年预算项目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23年预算金额1000万元,根据年度计划实际安排预算679万元,其中市民政局本级使用的预算196万元,实际使用103.5万元(部分项目方案调整);下拨市辖区483万元。主要用于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居家上门服务保障、市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运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及护理员补贴、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贴、养老机构安全风险评估、养老护理服务技能培训、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培训、市级康养基地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
绩效目标:圆满完成省、市养老重点工作任务,建成运营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街道日间照料中心,改造提升一批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质量显著提升,高龄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全部纳入关爱服务保障,智慧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发展,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项目使用处室:养老服务处,联系电话:84363606。
(二)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经费。市本级预算金额200万元,实际使用186.58万元。主要用于培育扶持,即市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爱心署托班”等社会组织扶持发展项目;社会组织财务专项审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市级社会组织党建、人才培训、营商环境评价等。
绩效目标:在市区开设“爱心暑托班”办班点,有效解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暑期照顾难的问题;重点培育发展5A级社会组织、4A级社会组织;依据财务专项审计情况,规范社会组织财务行为;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推荐活动。
项目使用处室:社会组织管理处,联系电话:84363686。
(三)社会救助相关经费。市本级预算50万元,拨付市辖区50万元。用于发挥社会救助拖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急难、紧迫性生活困难。
项目使用处室:社会救助处,联系电话:84363697。
(四)爱心敬老助残助困等经费。市本级预算金额20万元,实际使用20万元。主要用于市辖区家庭遭遇突发事件,如生病等导致的家庭困难,上级安排慰问孤寡老人、困难群众等。
绩效目标:缓解本年申请救助的老弱病残人员及学生基本生活困难。
局本级项目使用处室:社会救助处,联系电话:84363697。
二、使用上级补助资金项目
(一)苏财社〔2022〕104号,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
资金下达情况:下达市本级207.1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护理员培训)、残疾人福利(精神障碍康复社区建设、提升基层社区康复能力)、儿童福利(孤儿助学),下拨宿豫区71.4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46.4万元、残疾人福利25万元)、宿城区74.3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62.3万元、儿童福利12万元)、市经开区12.5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12.5万元)、湖滨新区20.8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16万元、儿童福利4.8)、洋河新区28.1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17.8万元、儿童福利10.3万元)。
绩效目标: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照护服务能力提升、持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资助被认定为孤儿身份符合相关条件的孤儿助学金。
(二)苏财社〔2023〕70号,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补助专项资金。
资金下达情况:下达市本级216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即改造提升省级示范性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残疾人福利,即支持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实施,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社会公益类,即支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为特殊困难对象开展精神关爱、行为矫治、危机干预、情绪疏导等专业服务。下拨宿豫区62.5万元(其中儿童福利34.5万元、社会公益类28万元)、下拨宿城区96.5万元(其中儿童福利40.5万元、残疾人福利类15万元、社会公益类41万元)、下拨经开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各19万元(其中残疾人福利类15万元、社会公益类4万元)。
绩效目标:建设示范性未保工作站(关爱之家)、支持2023年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创建、开展基层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三)苏财社〔2023〕81号,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下达市本级36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护理员培训)、残疾人福利(精神障碍康复社区建设、提升基层社区康复能力)、儿童福利(孤儿助学),下拨宿豫区-2万元,为残疾人福利-2万元(结算预下达资金核减指标)、宿城区38万元,为儿童福利38万元。
绩效目标: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照护服务能力提升、持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资助被认定为孤儿身份符合相关条件的孤儿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