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3日)
2019年,我们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要求,全面优化民政职能,在兜底线、保基本、提质量上下更大功夫,努力推动基本民生保障转向高质量。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托底保障水平。一是深入开展低保专项治理。按照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强化问题导向,严格督查、规范整改。探索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对低保专项治理的成果开展评估,增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效和群众满意度。二是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主动发现机制建设。积极推动 “大救助”工作试点,探索在县级层面成立统一归口管理的社会救助中心,在乡镇层面设立一门受理窗口,提高救助的效率和水平。三是提高精准救助水平。完善核对机制和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同法院、司法、经信、交通等部门的磋商,推动核对系统提档升级,为精准核对提供数据支持,切实提升救助效率。
(二)进一步提高为老服务水平。一是实施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完善改革试点方案,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层次推进、多元化市场供给、三位一体管理服务等工作机制,接收上门居家养老服务老人占比达到6%以上。二是加快医养融合发展。围绕护理型床位占比达45%、医保定点养老机构占比达40%的目标,推动医养融合快速发展。支持养老机构转型为护理院,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升级转型为康复护理院。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利用闲置资源单独设立养老护理院。三是深化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改革。加快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改革,符合条件的引入市场主体运营,提高床位使用率。优先引入医疗机构运营管理,将其改造成康复护理院等区域性养老服务综合体,提供医养结合康复护理服务。
(三)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和服务创新水平。一是实施社区服务能力提质工程。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制定出台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的办法意见,建立社区工作者“培、进、管、考、出”系统化的管理机制。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绩效考核,并与社区工作者的奖金、评优转任、工作续聘等挂钩,努力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继续推进以社区公益创投、三社联动社区评选等为主要内容的三社联动服务模式。在试点的基础上,推行“城乡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村级组织运行。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和监管工作。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的有效路径,健全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的工作机制,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升级版。创新社会组织监管模式,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第三方评估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三是开展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加强志愿服务工作,以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等公益创投项目为抓手,加强部门协作,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会服务,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
(四)进一步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一是稳步推进民生项目建设。推进市救助管理站搬迁工程、市民政精神卫生医院、社会福利中心续建工程等系列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效整合市级民政公共服务资源,积极应对新形势下多样化的民生需求,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二是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殡葬事业投入机制,努力构建集殡、葬、祭于一体的集约化、生态化、现代化殡葬设施体系。三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孤弃儿童关爱保护。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对符合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条件的,纳入困境儿童进行保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继续通过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弃儿童。四是做好区划地名和婚姻收养工作。精心做好地名图、历史地名保护名录、标准地名词典和标准地名志的编纂工作,巩固并利用好“二普”成果。抓好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提升地名管理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能力。组织开展婚姻登记、收养评估等标准化建设,切实提升婚姻收养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