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今年以来,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民政会议精神,按照兜底线、保基本、提质量的工作要求,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着力抓重点、解难题、补短板、强弱项,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兜底保障,筑牢全面小康安全网。把年收入6000元以下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作为重点盯紧,强化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部分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就业创业脱贫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实行兜底保障,确保尽扶尽扶、应保尽保。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提标幅度历年最大,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出台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拓展重病、重度残疾人“单人保”范围,2191名城乡大重病患者、3342名重度残疾纳入保障。在全市推广“急诊救助”模式,先启动临时救助缓解基本生活困难,再根据困难情形及时转接到相关专项救助,推动建立以低保为基础、专项救助为主体、临时救助为补充的全过程救助体系,救助实效明显提升。探索社会救助领域购买服务工作,委托第三方对低保受理、收入核算、资金发放等重点环节开展全面的检查和评估,着力提升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开展社会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改革,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信息化平台,通过优化流程、信息共享等方式,保障救助精准、便民和高效。
二是强化质量提升,增强养老服务幸福感。以开展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抓手,聚焦供给不足、质量不高的矛盾,加快补齐短板,增强服务能力。着力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加快推进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体制机制改革,推广泗阳县五保老人分片集中供养模式,以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载体,将五保老人按片区集中供养,目前已建成2个五保老人分片集中供养机构,全市107家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开展居家和社区延伸服务,其中引入市场主体社会化运营的20家。大力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四同步一移交”社区养老用房制度,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肯定。全市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76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028个,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养老床位达2.04万张,占床位总数的64.7%,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8.1%。抓实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1+1+1”关爱照料、“一老一小”关爱等制度,全市1.5万名分散供养老人、6.5万名特殊困难老人纳入巡访服务,建成留守老人关爱点243个。创新建立“安全设施达标+安全监管智能+专业机构指导+部门联合督查”“四位一体”的养老安全管理体系,保障养老服务底线安全。
三是强化整治规范,提升专项事务满意度。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在全市开展墓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委出台责任追究办法,将整治任务纳入县区党委政府目标考核,全过程、全方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民政、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分类查处在殡葬设施建设、殡葬服务市场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到整改与回收同步,全市86家民营乡镇公墓全部稳妥有序收回。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编制出台了市、县(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公墓许可准入机制和价格管理政策,着力规范公墓管理和运营工作。创新推进“街面巡查救助、身份查询寻亲、照料安置落户”等协同救助工作机制,推行发现报告、引导护送奖励制度,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效果,市救助管理站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四是强化多元共治,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按照“1+N”模式和不低于600平方米的标准,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全市95%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到省定标准。出台推进“村改居”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解决农村社区建制、社区化治理的具体模式和运作机制。深化“三社联动”,全年开展128个社区公益服务项目,为居民群众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建立健全农村社区组织“一核三体”规范化运行机制,全市893个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出台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开展“小微权力”清单试点工作,有效防止基层“微腐败”。
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从宿迁实际看,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脱贫攻坚托底任务较重,保障水平相对偏低。低保标准今年有了较大提升,实现了城乡一体化,但仍低于苏北平均水平,孤儿、特困老人供养标准相对偏低,有些地方社会救助满意度还不够高。二是民政公共服务质量不高、供给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比如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突出,我市农村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77.5%,但全市80%以上的乡镇除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外,没有其他类型养老服务机构,面向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能力不足。三是社会动员机制还不健全。动员社会参与,健全多元主体服务机制还有较大差距,引导扶持社会力量投入民政工作的政策措施还不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不高。四是基层服务能力有待加强。基本公共设施体系建设上还存在短板,公益性公墓、儿童福利机构、街道日间照料中心等参差不齐,基层人少事多的矛盾还没有得到解决。
2020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工作重心和主要力量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以实招实策实效,做实社会治理之基,兜实民生保障之底,确保民政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共振。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制度支撑。精心谋划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发挥规划牵头抓总的关键作用。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事业等领域改革,抓紧抓实社会组织、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的政策创制,为各项工作提供政策支持。二是坚持补短强弱、夯实基础。聚焦全面小康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短板项目,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和谐社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和重点改革事项,统筹整合资源,补齐拉长短板,切实保障各类群体同步迈入小康。三是坚持改革创新、融合发展。通过政策引导、部门协作、公益创投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民政公共服务,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注重培养和推广基层创新实践,推动民政工作特色化推进、品牌化发展。
一、围绕脱贫攻坚,着力完善基本民生保障。一是做好兜底救助。统筹谋划提升困难群体保障标准,特别是在财政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推进城乡低保水平达到或超过苏北平均水平。加强与扶贫开发政策深度衔接,把推进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及“单人保”政策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来抓,在扩面增效、权益保障上下更大功夫,确保困难残疾人稳步实现脱贫。加大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和精神障碍康复社区服务点建设力度,细化出台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建设实施方案,通过购买服务、第三方参与等方式,着力实现工作提升。二是深入推进“温情救助”改革。依托信息化手段,建全配齐一门受理平台,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和手续,推动“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工作在全市推开。进一步放大“急诊救助”模式示范效应,着力做好“临时救助、专项救助、兜底保障”衔接,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进行推广。拓展社会救助购买服务方式和力度,引入第三方开展“物质救助+服务保障”模式,着力解决基层人少事多的矛盾、更好地满足救助对象多元化的需求。三是推动构建大救助工作体系。积极推动成立市社会救助中心、县(区)级社会救助中心、乡镇(街道)一门受理窗口,村居(社区)救助服务站,推动形成“主动发现、信息共享、部门合作、监督有效”的救助工作格局,
三、聚焦群众关切,着力改善基本社会服务。一是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统筹推动“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和多元化保障体系。加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培育各类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推广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服务、鼓励支持农村小型互助式养老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更适合基层实际的养老服务。围绕生态养老、健康养老发展目标,加快推进三台山康养基地、杉荷园休闲农庄养老基地建设,打造一批中高档养老服务场所。进一步完善特殊困难老人关爱保障机制,失能特困老人自愿集中供养率达到100%。扩大“1+1+1”关爱巡访范围,逐步将城乡困难和特殊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全部纳入定期巡访保障。在更大范围内推广五保老人分片集中供养模式,遴选资质较好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加大设施建设投入和服务能力提升,提高集中供养质量和水平。二是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依托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充分动员社会力量,高标准推进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建设。通过定岗定薪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完善网络化管理和责任区制度,全面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放大品牌效应,在更大范围内开展留守儿童、困难儿童公益服务项目。三是完善殡葬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乡镇公益性公墓回收成果,通过不断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加快殡葬设施建设、加大生态节地葬力度、加强殡葬市场监管等措施,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市及三县殡葬设施布局规划,推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强化能力提升,着力推进基层治理创新。重点抓好《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全面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和示范点创建活动,着力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三社联动、设施配置、监督制约等重点工作,确保到2020年底前,基本形成高效规范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新机制。重点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社区化管理研究,以解决实际问题、高效便民为导向,突出典型示范,扎实开展新型社区治理服务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基层“全科社工”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代办等制度,重点总结、推广一批优秀社区工作法、“三社联动”典型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案例,着力提升社区服务的集约化、便民化程度。做好乡镇布局优化和村改居等工作,优化“1+3+50+N”城乡空间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