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宿迁市民政局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民政系统坚持疫情防控和重点工作两手抓、两过硬,补短板、强弱项、增效能,守住了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的底线,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严守疫情防控底线。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针对民政服务机构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和所保障服务对象的特殊性,第一时间采取“三封闭、四停止”防控措施,积极协调防控物资,通过视频会议、一线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各项防控措施的调度安排,牢牢守住服务对象零感染底线。织牢社区疫情防控网,指导全市1445个城乡社区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以市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给予一次性工作补助,并对其中表现优秀、家庭困难的人员发放慰问金。加强社会动员,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慈善总会累计募集款物1991.77万元,使用款物1989.75万元;43家社会组织向医院和个人捐助疫情抗击物资93万余元。
二、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从4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610元,全市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37万人,发放低保金3608.18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4.38万人,发放低保金3.98亿元。加大“单人保”政策落实力度,共将1.14万名大重病患者、1.17万名残疾人单独纳入保障范围。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及时纳入兜底保障。二是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及时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共计发放7063.9万元,保障供养对象18043人。对分散供养人员,按照100%要求签订照料服务协议。继续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2020年特困供养对象提标方案已上报市政府。三是加大救助工作力度。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60.9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3470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944.71万元,惠及困难群众72.17万人。出台《关于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范围的通知》,从 2020年4月1日起,将我市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范围,目前,共向808名符合条件的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补发生活补贴26.64万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共向6.19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保障12217.2万元,向3.12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548.57万元。四是探索推进大救助体系建设。该项目列为市委市政府今年重大改革事项之一。按照“不增负、不削能、不折腾”的原则,统筹整合各类救助资源,提升救助工作质效,目前已成立宿迁市构建社会大救助体系工作专班,成立工作队伍,各项重点任务正有序推进。
三、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加快养老服务政策创制。印发实施《宿迁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2022年)》,明确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主要工作和保障措施。二是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深入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重点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困难老人关爱服务,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等工作。目前,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家,新建街道日间照料中心2家,实施农村留守妇女关爱留守老人项目10个。三是加快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开展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集中攻坚行动,全市178家养老机构除14家取得消防手续的外,其余164家全部纳入改造提升。推动特困供养人员分片集中供养试点,泗阳已建成运营2个集中供养机构。深化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体制机制改革,全市107家养老机构实现市场化运营14家。改建一批护理型床位,目前,新增护理型床位600张。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发展养老服务业,上半年新登记备案养老机构4家,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9.24张。
四、有效落实困难儿童保障措施。一是健全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扶贫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按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发放,重病重残儿童按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50%发放。目前,共发放孤儿保障资金840万元,孤儿外困境儿童资金6761万元。二是全力打造关爱保护阵地。有序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省级示范性儿童“关爱之家”98家。依托“关爱之家”,规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学习辅导、文体活动、心理疏导等关爱活动。三是强化关爱保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公益创投项目。疫情期间,共摸排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儿童6500名,对每名困境儿童家庭分别提供2000—5000元的临时救助或给予2000元的慈善慰问金。为全市4个儿童福利院购买防护用品10多万元。为复学困境儿童免费赠送防疫爱心大礼包,总价值约150万元。
五、提升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一是规范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按照“1+N”模式和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省定标准,推动30个城乡社区服务阵地提档升级。开展《宿迁市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为全市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提供依据支持。市县联动全覆盖开展城市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及“全科社工”培训,确保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100%持有“全科社工结业证书”。规范开展乡镇布局优化工作,高效完成泗阳、泗洪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申报工作,并在省政府批复后稳妥实施到位。二是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完善城乡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全覆盖的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启动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保障村民能够在关系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充分表达意愿、开展民主协商议事、参与监督管理等自治活动,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村民自治经验模式。三是充分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启动实施2020年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营托管工作,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继续委托第三方专业社工机构开展社会组织标准化孵化、能力建设、项目指导等工作。启动实施2020年爱心暑托班项目和2020年“巾帼文明行”项目。牵头开展“阳光执法”行政执法线上运行平台建设,目前已完成市民政局82项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梳理和执法流程绘制工作。四是着力巩固墓葬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墓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在经营权移交不彻底、运营管理不规范、回购资金到位率低、部分回收协议有瑕疵等方面的问题,有序推动整改,公有公墓公益性目标全面实现。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民政工作也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如,“一老一小”等特困群体关爱项目的覆盖面和内容还需拓展和提升,多元参与机制还需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管理站、民政精神卫生机构、殡葬服务等基本公共设施仍需完善;基层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尚未实现全覆盖,服务资源还需向基层下沉。下半年,面对有效时间减少、目标任务加重的特殊形势,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结合市委开展的“强‘三真’、比担当”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进一步提振精神、鼓足干劲,抢时间、抓进度、见成效。
一、推进“减贫助弱”,编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一是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及时将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精准落实特困群体各项救助政策。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扩面工作,为全市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增发生活补贴。全面落实重病、重残人员“单人保”政策,完善低保渐退缓退、就业成本抵扣办法,促进困难群众稳定就业稳定脱贫。二是深化大救助体系建设。打造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统一智慧救助信息系统,实现所有救助事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探索部分救助事项审批权限下放或授权乡镇办理,最大限度精简审核审批程序和时限。全面推广“急诊救助”模式,提高综合救助实效。三是提升救助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健全市县联动核对机制,对在册低保对象开展新一轮全量信息核对,核查清理存疑对象,提高救助对象动态精准率。
二、优化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再上新水平。一是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广泛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接受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占比达到10%以上。全市年底前要建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120个,日间照料中心10个、助浴点10个、助餐点50个,完成1900户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二是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开展五保老人分片区集中供养试点,将闲置养老服务中心推向市场社会化运营。推动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体制机制改革,力争床位使用率达到55%以上。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养老服务业,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以上,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数占总床位的比例达70%以上。加快养老机构消防审验整改进度,确保9月底全面实现问题清零。三是加快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推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改建一批护理型床位,提升为老医疗服务水平。今年要新增护理型床位1600张,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达到55%以上。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养老护理员培训、岗位津贴、入职补贴各项政策,培训养老护理员不低于400人。
三、健全体制机制,构建更加完善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一是推进儿童福利制度落实。出台进一步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推动落实。将父母监护缺失、父母监护能力不足等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落实好动态管理、定期通报机制。进一步发挥各级联席会议平台作用,有效提升全市儿童福利工作水平。二是强化关爱服务阵地建设。通过整合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机构能力建设。全年要新建35家以上省级示范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对已经建成的92个“关爱之家”, 聘请专业力量参与服务,实现常态化、规范化运营。三是加强儿童关爱服务。持续开展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孤儿助学”政策,拓展“明天计划”覆盖范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服务,确保每个乡镇(街道)公益创投项目全覆盖。
四、扩大社会参与,汇聚民政事业发展更多动能。一是党建引领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继续做强社会组织“党建+公益”品牌,更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基层社区治理。实施20个市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40个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项目。二是拓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扩大社工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范围,提升社工持证率。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激励保障制度。做好社工领军人才评选、社工优秀项目案例征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等工作。三是规范做好慈善事业和福彩发行。完成宿迁市慈善总会换届工作。继续做好“中华慈善赠药”“儿童慈善大病救助”等项目。积极应对政策调整,加快福利彩票新型销售渠道建设,依法用好福彩公益金,提升公益形象。
五、推进融合自治,增强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一是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全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年底前全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99%、96%。开展城市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县、区全覆盖开展城市社区工作者“全科社工”培训。落实“城乡社区服务能力达标提升行动”民生实事项目,改造提升3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发现培育、总结推广一批优秀社区工作法、“四社联动”示范点等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案例。做好沭阳县、宿城区、宿豫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准备工作,力争年底前实施到位。二是深化基层民主自治。按照应建尽建的要求,将符合“单村改建社区”或“整村合并社区”条件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依法设立社区村民委员会。加强村务监督和信息公开,所有村(社区)要及时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以及融入人情新风“宿9条”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率要达100%。大力推行“微自治”,推广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深化开展城市居民小区、楼栋自治实践。三是深入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工作。聚焦“回头看”排查出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每个乡镇公益性公墓要配套拥有1个公益性骨灰堂,每个县要建有2个示范性乡镇公益性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