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2021年1月)
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等大事要事,攻坚克难勇担当,集中精力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大战大考中担当职责使命。一是抓好思想武装,切实建强班子。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班子成员理论学习“五带头”、每周一学等制度,全年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15次,交流研讨6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党组班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指南。二是抓好疫情防控,坚决守住底线。把疫情防控作为检验班子凝聚力和党员先进性的第一战场,局党组坚决履行政治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统一部署要求,第一时间采取“三封闭、四停止”等紧急措施加强全市民政福利机构疫情防控,班子成员通过视频会议、一线督查等方式,加强社会动员、社区防控、物资协调,牢牢守住服务对象零感染底线,同时募集款物1.63亿元,为全市疫情防控作出积极努力。三是抓好组织建设,提升党建质量。制定2020年市民政局党建重点工作事项清单,突出党支部结对共建、公益服务、特色项目等载体,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构建“学习新思想,今天我领学”、“优秀党员带头讲”、“能力课堂”等载体平台,采取处室(单位)负责人轮流讲、全体人员共同学、一线调研解难题等形式,促进理论武装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形成了《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研究及探索实践》《关于宿迁中心城市乡镇托管工作的调研思考》等高质量调研报告10篇;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建立健全机关党委月度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制定党建活动清单,指导各支部规范开展集中学习、交纳党费、主题教育等活动,结合“双创一争”,扎实开展“一个支部一特色、一名党员一面旗”特色支部创建活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到结对社区开展扶贫助困、志愿服务、政策宣传等30余次。
二、聚焦主业抓落实,推动高质量民政建设再上台阶。以省委、省政府高质量考核涉及民政的“养老助困服务保障水平”和“美丽乡村建设”两大指标为切入点,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民政事业整体提升。截至2020年底,相关省市考核指标任务均圆满完成。
一是兜底保障更加有力。稳步提升困难群体保障标准。按照脱贫攻坚进度和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截至去年末,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5.61万人,发放低保金8.99亿元;城市特困对象供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307元,农村特困对象集中、分散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9061元,全市保障供养对象17894人,发放保障金1.53亿元;机构养育孤儿、分散供养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020元、1310元,发放保障金3088.76万元;拓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面,将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范围,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0%发放,全市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98亿元,惠及残疾人112156人次。加大救助工作力度。下放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限,救助时限最快缩短至3-5天,全年实施临时救助35045人次,支出救助金2848.87万元;连续4次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累计发放5944.71万元,惠及困难群众72.17万人次。强化改革创新,构建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围绕新时期困难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救助需求,按照“救助对象统一认定、经办流程统一设计、经办网络互通互联、智慧平台提效赋能”思路,构建自上而下、纵向到底的市、县、乡、村四级经办网络,开通大救助综合智慧门户,统筹救助资源、凝聚救助合力,构建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兜底有效、保障有力的社会大救助体系,相关创新成果受到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并被民政部确定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二是养老服务更有质效。基本保障得到新加强。全面落实尊老金制度,年发放资金约8500万元,惠及13万名老人;创新落实失能特困老人集中养护、“1+1+1”关爱、“一老一小”照料“三位一体”巡访关爱模式,全市15.8万名分散供养老人、低保家庭等特殊困难老人纳入居家上门服务关爱照料保障。有效供给实现新突破。完成20家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造,其中5家升级为农村区域性养老中心,全市共建成运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56家,养老床位数3.43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40.2张;巩固国家级和省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新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20个,街道综合性日间照料中心10家,新增护理型床位1600张。服务质量得到新提升。连续4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养老机构质量隐患得到消除;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00户,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开展养老机构解决消防审验问题集中攻坚行动,全市投入近6000万元,对156家养老机构实施消防设施改造,取得消防审验手续,完成登记备案,对1家不达标机构实施关停;建立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培训和激励鼓励制度,年内培训养老护理员2400多人次。在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年度考核中,我市考核成绩位列苏北第二全省第七。
三是专项社会事务更加惠民。殡葬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巩固墓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并开展 “回头看”,对乡镇公墓土地使用、资产评估、协议签订、存量墓穴处置等开展全过程、拉网式过细排查,督促县区全面理顺与原投资主体的关系,清理相关人员,兑付回购资金,确保“真回收”。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的运营管理体制,严格落实政府指导价政策,实现“公有公营公益性”的目标。加大改革探索力度,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国企运作、公益属性的殡葬服务体系。做好市级殡仪馆建设前期工作。流浪乞讨救助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结合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对长期滞留人员安置落户力度,全市193名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已全部安置落户到位,被妥善安置落户到各级公办福利机构,正式成为宿迁新市民。
四是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更有温度。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全市109个乡镇(街道)分别设立儿童督导员,1445个村(居)分别设立儿童主任,定期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回访、排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分类保障,并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关爱保护和保障工作组织体系。拓展关爱保护范围。联合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等十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重病重残儿童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标准的50%发放基本生活费;低保、特困供养、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100%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加强阵地和项目建设。连续3年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建设任务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20年建成省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32个,依托“关爱之家”,引导农村“五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儿童关爱服务,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自身特点扎实开展临时看护、情感融合、课业辅导等特色服务;常态化开展儿童关爱保护公益创投,市本级实施“爱心暑托班”项目40个,全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项目22个,积极争取省级农村留守儿童帮扶、“爱心暑托班”试点示范班等项目落地我市。
五是基层社会治理更具活力。强化社区阵地建设。完成30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全市95%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到省定标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在全省率先启动《宿迁市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在全省率先构建城乡社区“一约四会”制度,全市已实现1408个村(居)“一约”全公布、835个农村社区“四会”全覆盖、市县乡三级“支事协会”全成立,新型农村社区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实现全覆盖。已形成以“村改(并)社区”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农村社区56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效在新华日报上刊发。探索基层自治工作实践。启动村民自治试点工作,探索形成沭阳县“一品说事”工作法、泗阳县“小村说事日”工作法、泗洪县党员楼栋长“365”工作法、宿豫区“五微”工作法、宿城区为民协商“365”工作法等优秀社区工作法。稳步推进乡镇布局优化和村(居)委换届工作。
六是安全生产基础更加牢固。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牢固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先后8次专题研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两方案一要点两清单” ,列出19条安全生产风险清单,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现场推进会,抓实抓细民政各类服务机构和重点群体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督查检查,通过委托专业消防安全机构查、局领导专项督查等方式,先后组织开展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回头看”、冬春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等一系列行动,强化工作督查和隐患排查,狠抓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治。
三、驰而不息严作风,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45项重点工作任务,全年召开3次专题大会,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筹领导。与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局党组率先垂范、以上率下,高标准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的作风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强“三真”促“三清”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深入开展检视分析和风险点排查。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廉政提醒,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重点围绕“好家风”开展家庭助廉和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活动,从严管理和约束家人、亲属和身边人。三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灵活运用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警示约谈、批评教育等举措,加强干部的教育监管。全年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廉政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6次,通报腐败典型案例10余次,开展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5次,谈心谈话100余人次。四是严格依法依规用权。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对涉及本单位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均集体讨论决定,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做到了科学、民主、规范。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动议、推荐、考察、公示、任命等环节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全年班子研究干部队伍建设情况7次,优化调整中层干部8人。
下一步,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完善提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五大体系,开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完善提升保障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以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为契机,巩固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成果,加大改革力度,着力破解社会救助领域资源碎片化、救助不精准不及时等问题,为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提供可复制的借鉴经验。重点做好四项工作:第一,加速完善社会大救助组织架构体系。督促各县(区)加快人员配备步伐,尤其是打造乡镇层面减贫救助“一站式”服务窗口的,确保减贫救助事项层层有落实。第二,加快健全救助对象基础数据库。按照构建城乡统筹减贫救助体系要求,开展城市、农村监测对象信息登记和审核审批工作,精准建立涵盖农村和城市所有对象的基础数据库。第三,加速完成社会大救助信息平台建设。以优化服务、提升效率为重点,打造有宿迁特色的更有温度的减贫救助信息化平台,加速信息共享与应用。第四,优化救助方式。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保障面覆盖到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和大重病患者。完善特困供养对象认定办法、稳步提升保障标准,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持续推进“温情救助”改革,打破单一的物质救助模式,针对有特殊需求的困难家庭,提供生活指导、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救助服务,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个性化服务需求。
二、完善提升多元参与的养老服务体系。针对养老服务领域供给不足、服务不优等问题,强基础补短板,加快构建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设施。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全市新建2家集中供养服务机构,5家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6家街道综合性日间照料中心个。提升能力。推动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融合,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提高专业化居家上门服务覆盖率,接受居家上门服务老人数占比达到15%以上,特殊困难老人居家探访率达到100%。推动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机构逐步拓展营养配餐、精神关爱、临终关怀等特色服务。建强队伍。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工程,开展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全市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2000名。强化保障。试点开展失能老人家庭“喘息服务”,探索建立子女带薪陪护假、特殊困难老人居家探访帮扶、困难老年人法律援助、养老服务补贴等制度,推动养老服务制度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
三、完善提升全面覆盖的儿童福利体系。聚力兜底保障和关爱保护,在夯实基层基础、落实服务保障制度、打造服务品牌上再下功夫。推进分类保障。建立完善动态化信息台账,为精准关爱提供数据支撑。出台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文件,统筹用好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推进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儿童关爱保护和分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主动协调教育、公安、妇联等部门,研究解决儿童救助、保护、保障服务中遇到的难题,共同推进适度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加强设施和队伍建设。有序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建设任务,确保“十四五”末实现全覆盖。对已经建成的“关爱之家”,聘请专业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实现常态化、规范化运营。配优配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推动建立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津补贴制度,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确保困境儿童关爱机制落到实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公益创投活动,市级层面计划实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公益创投活动项目22个、“爱心暑托班”项目30个,县、区同步实施儿童关爱类公益创投项目,推动实现公益项目乡镇全覆盖。
四、完善提升充满活力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重点聚焦群众需求和群众参与,着力推进基层治理规范化、专业化建设。配合组织部门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督促指导各地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村(居)委会换届工作,确保于2月10日前全面完成换届。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宿迁市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条例》立法调研活动,年内完成《宿迁市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条例》(草案)制订工作。指导部分未达标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提档升级,持续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和优秀社区工作法评选活动。规范基层社区治理。指导县、区做好乡镇布局优化工作,有序推进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会议和居民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健全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社区评议等对话机制,提升社区民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社区治理专业化水平。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市县联动和条块协同的培训体系,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健全乡镇、村居全科政务服务机制,加快完善农村便民服务体系,实现“一口清”导办、“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
五、完善提升公益惠民的社会服务体系。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要求,规范提升民政公共服务管理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暖心的服务。深化惠民殡葬改革。将殡葬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托底保障重要内容,高标准新建市级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对乡镇公墓进行提档升级,形成公益性为主体、市场化为补充、城乡统筹的殡葬服务体系。以市产发集团为龙头,参与市区重点殡葬服务设施和县区乡镇公墓的建设改造和运营管理,提高全市殡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殡葬服务价格管理政策,实行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坚决降低群众丧葬负担。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效能。加快推进复合型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全力推动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向 “组织、项目、人才、示范、党建”五位一体的复合孵化平台转型升级。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资助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爱心暑托班”、女性社会组织“巾帼文明行”等活动,支持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助力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