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总结及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1月)
过去的一年,宿迁民政工作紧扣市委“为全省多作贡献”的战略部署和省厅“6+1”高质量现代民政体系建设要求,立足市情民情,全力推进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努力构建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和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民政工作实现整体提升。
一、抓兜底,持续夯实民生保障基础。立足全市低收入人口基数在全省占比最大这一基本市情,坚持把抓好兜底保障、服务乡村振兴作为工作重心抓实抓好。健全城乡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连续15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同步提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等保障标准,全市共支出城乡低保金9.35亿元,保障15.2万人;发放城乡特困供养保障金1.7亿元,保障1.75万人;残疾人“两项补贴”3.8亿元,惠及13.48万人次,基本实现应提尽提、应保尽保。扎实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全市共排查走访各类重点对象约59.6万人,已建立23.7万名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共支出救助金3069.94万元,救助35599人次;实施“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走访特殊困难群体1.6万名,发放慰问金、临时救助金806万元。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通过一线督查、联合检查、专业机构参与的方式,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共计交办问题隐患350余条,严格推进整改;按照省市疫情防控部署,分类实施精准化、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守住了全市187家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底线。
二、抓创新,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改革。抢抓全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有利契机,选点突破,全力答好民政领域“改革答卷”。推动帮扶救助体系整合重构。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救助服务经办网络全面建成,实现帮扶救助“一窗办、一次办”;归集整合21个部门38项救助政策,出台认定办法、固化经办流程,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困难群众救助服务综合平台建成投用,实现移动办、掌上办、跨区域办,年内受理群众救助16.53万人。推动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创新创优。推动出台《市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深化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创新建立以“一委两站五岗”为组织架构、以“清单+网格”为服务路径、以“村(居)民积分制”为自治方式、以“名录管理”为推动抓手的党建引领、融合共治、运行高效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新模式,相关做法被省民政厅转发推介。推动殡葬服务改革走深走实。引导国有企业市产发集团直接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市级殡仪馆及城市公益性公墓,并以控股方式参与全市92家乡镇公墓的建设改造和运营管理。目前,92个乡镇公墓全部收回,用地手续全部规范,84个乡镇公墓完成提档升级,市及三县殡仪馆全部回收,全市殡葬领域“政府主导、国企运作、公益属性”的改革目标基本实现。连续两年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
三、抓服务,持续提供精准有力保障。养老服务供给更富质效。强化设施建设,新建6家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家县级失能(失智)特困人员照护机构,建成6家具备短期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功能的街道综合性日间照料中心,实施2054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强化服务保障,将全市14.8万名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纳入政府购买居家上门关爱服务范围,向全市14.48万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9741万元,试点建成农村互助养老站15个,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不离村的需求。强化规范管理,制定特困人员基本伙食标准、供养机构规范管理制度等文件,全方位保障老年人基本权益;委托专业会计事务所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进行全面审计,提高养老惠民资金使用效益。儿童及未保工作温暖有力。提高孤儿保障标准,机构养育、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2120元、1380元。创新推广“三步排查”“四色管理”“N重关爱”“3410工作法”,全面优化升级孤儿、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网。依托124个省级儿童“关爱之家”,常态开展心理关爱、学业辅导等特色服务。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建立组织有力的基层儿童工作队伍。未保关爱机制探索推进,市、县两级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未保工作规则、明确职责分工,加快构建关爱保护新格局;建立全市统一的未成年人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受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实施系列惠民服务行动。依托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合计减轻企业负担金额837万余元,惠及2000余家企业;实施“党建+公益”专项行动,建成25家“小区红色志愿服务驿站”,开展200余场社区公益志愿服务;深入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推动局机关党支部与社区结对共建,广泛开展物资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
四、抓质量,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按照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标准建设市级救助管理站,总建筑面积8250平方米,总投资约3000万元,即将投入使用;启动建设占地153.13亩、建筑面积2.82万平方米的市级殡仪馆和占地177.33亩配套公益性公墓;在全省率先完成2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改造提升任务,形成一批集公共服务、居家养老、文体娱乐、商业金融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扎实开展救助质量提升行动,全市累计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681人次,寻亲成功40人;常态化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累计发放物资5.6万元,惠及386人。施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服务“跨省通办”,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完成建市以来最大幅度的一次行政区划变更,全市行政单元由118个减少至95个,乡镇平均人口和面积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有效解决了之前乡镇数量多、人口聚集度低等制约发展的问题。
五、抓融合,持续激发基层治理活力。优化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设计“524”换届工作法,圆满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全覆盖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轮训。在农村社区全面推广“小村问政”、“小村说事日”、“村(居)民积分制管理”等优秀社区工作法。泗阳县穿城镇颜圩村和宿城区耿车镇大众村入选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大力弘扬地名文化,我市8个地名入选全省首批100个红色地名。加大培育监管力度,对社会组织场所使用证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受到社会一致好评;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持续开展市级公益创投、“爱心暑托班”以及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等公益服务项目,受益群众8000余人。
2022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抓好创新性、创优级、突破性工作落实,全力推动宿迁民政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进步。
一、着力完善温暖快捷兜底保障机制。一是提升基础保障水平。落实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同时,按照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分别不低于每人每月150、120、100元的标准落实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标准。深化应用“急诊+门诊”模式,困难群众遇到急难情形可第一时间获得救助。拓展临时救助范围,推动覆盖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并将急难临时救助拓展至流动人口在内的全体居民,提高制度的可及性和时效性。二是稳步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将低收入人口集中认定转入常态化认定,实现应认尽认、应退尽退。充分利用市帮扶救助信息化平台,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并开展监测。构建分层分类、阶梯递进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政策体系。三是优化困难群众帮扶救助模式。深化市、县、乡、村四级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帮扶救助“一站式”办理标准化工作流程;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按照全科社工模式提供帮扶救助高效化服务。落实帮扶救助对象认定办法,对困难群众家庭状况进行精准画像,实施“一户一档”“一户一策”,实现家庭经济状况统一核定、结果救助全域通用。完善平台建设,实现与金民工程系统实时对接,提升省、市、县三级大数据应用质效,全市实现帮扶救助一张网;建立困难群众监测预警模型,实现及时预警、主动救助、精准认定。
二、着力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改造7家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其他闲置敬老院通过委托运营面向农村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建成5家街道综合性日间照料中心,建成2家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筹备建设市级康养中心,指导建设区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区级颐养中心。二是提优服务质量。开展标准化试点,完成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验收1项,申报省级标准化试点1项。加快医养融合发展,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到100%,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按标准为全市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提供居家上门关爱服务,服务保障率达到100%。失能(失智)特困老人自愿集中照护率达到100%。继续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00户。三是强化人才支撑。继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不少于1500人次。举办市级养老护理技能大赛,选拔培养一批优秀护理技能人才。开展第三届“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活动,宣传一批先进典型事迹。
三、着力织就密实紧致未保及儿童保护网。一是提高保障水平。提高孤儿保障标准,逐步缩小散居孤儿与集中供养孤儿保障差距,争取达到2021年度国家对东部省份最低评估标准。依托儿童关爱之家,市区联动开展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类公益项目,提供心理关爱、拓展训练等个性化服务。坚持“市区共建、以市为主、省里指导”的思路,开发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加强信息数据共享。二是推动儿童福利机构提质转型。推动宿城区儿童福利院、泗洪县儿童福利院优化提质为集养、治、教、康、服务于一体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沭阳县儿童福利院和泗阳县儿童福利院转型发展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三是理顺未保工作机制。筹备召开未保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印发2022年未保工作要点,形成关爱合力。完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未保应急响应机制,建立未保办个案会商机制,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做好基层未保站及基层儿童服务队伍能力提升建设。
五、着力构建有力有序基层治理格局。一是夯实治理根基。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区“一委两站五岗”组织架构新模式,完善“一约四会”制度。持续开展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干部队伍。全面推行“村(居)民自治积分制管理”经验做法,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居住地+户籍地”双重管理公共服务机制,全面推行“一门受理、一站服务、全科社工、帮办代办”服务模式,提高管理服务质效。指导开展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二是提升治理服务质量。新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好、管好、用好社区服务阵地。探索构建智慧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网格有效融合、互为补充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加快制定《宿迁市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条例》,为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和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提供法理依据。三是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加大品牌社会组织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开展10个“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建设公益创投项目、30个农村留守儿童“爱心暑托班”项目、20个扶持女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推进“好人之城”“志愿之城”“慈善之城”建设;指导县区级成立社工指导站,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六、着力推进惠民利民专项社会事务改革。一是深化殡葬领域身后“一件事”改革。加快推进民政101项目建设进度,有序开展市级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争取二季度启动项目主体施工。加快乡镇公墓提升改造建设步伐,3月底前完成全市92个乡镇公墓提档升级工作。建立殡葬服务惠民机制,完善宿迁市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指导各县区和经营管理者科学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推行殡葬服务公平可及,加强公墓价格成本管理,规范公墓收费行为,解决公墓价格成本秩序混乱问题,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二是扎实做好婚姻登记、残疾人服务等工作。指导宿城区完成省级婚俗改革试验区试点任务,持续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改革。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定期开展数据比对、核查,加强动态管理,确保精准施补、应发尽发。指导沭阳、泗阳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三是规范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市级、沭阳县、泗阳县救助管理站投入使用。做好长期滞留人员安置落户工作,及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管理范围。继续打造市区“30分钟救助圈”。定期组织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街面巡查,提升救助寻亲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