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践行“用心用情、精准精细、向上向善、为民爱民”的工作理念,按照年初确定的“1337”工作布局(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一条主线,守稳守牢精准救助、安全生产、纪律规矩“三条底线”,将全年重点工作细化量化为“基础设施、改革创新、民生实事”三大类37个具体项目),扎实履职尽责,全力以赴兜底线强基础、优服务提效能、抓改革促提升,全面做好固根本、利长远的实事好事,民政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聚焦分层分类,更大力度推进救助领域改革创新。截至三季度末,全市共保障低保对象13.77万人,特困供养人员1.78万人,各类困境儿童13.38万人,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惠及13.97万人次,发放各类救助保障资金11.28亿元。一是打牢“兜底性”保障基础。落实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求,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20元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63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9672元提高至9828元,机构养育孤儿由每人每月2164元提高至2214元,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450元提高至155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其它类型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按规定比例同步调整。二是提升“智慧型”帮扶救助水平。建立完善了市帮扶救助信息平台,困难群众可自主申报各类救助事项,也可查询救助政策,帮扶救助实现“指尖办”“线上办”。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均设立帮扶救助机构,困难群众申办民政、教育、住房、慈善等救助无需再到各个部门申请,在任意一个帮扶救助窗口,均可申办20个部门50个救助事项,不受户籍、地域限制。建立覆盖78万名困难群众数据库,建立数据比对机制,联合16个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比对机制,累计比对各类数据140.5万条,通过比对将4812名困难群众纳入各类保障,实现政策找人、应享尽享。加强与金民工程系统的融合对接,纵向实现四级救助帮扶经办机构全应用,横向覆盖救助事项所有涉及部门。该系统获评江苏民政数字化转型“最佳应用”。三是完善“便捷式”临时救助模式。持续深化“先救助后审批、先临时后长效、先内部后外部”的“三先三后”临时救助模式,对急难型救助对象,不再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确认前公示,困难群众签订信用承诺书后可直接予以救助,及时缓解生活困难。对实施救助后,基本生活持续困难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对象,及时转介到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或慈善救助,充分发挥救助合力。截至三季度末,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2151万元,惠及2.28万人次,人均救助水平达到944元/次,同比提高10.5%。四是健全“广覆盖”服务保障网络。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对就业成本抵扣、刚性支出扣减、特殊对象收入和财产豁免、渐退缓退等政策加以细化明确,全市共摸排困难群众约12.86万人,新纳入保障5882人,实施渐退缓退政策261名;联合16个部门建立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常态化信息共享比对机制,通过比对将3461名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深入开展困难群众回访走访专项行动,将1807户、2212名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有效防止了“漏保”风险;常态化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共认定低保边缘家庭3.46万人,支出型困难家庭5580人,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更加完善。
二、聚焦质量提升,健全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围绕实现“供给高质量、普惠高水平、享老高品质”目标,加快构建人人可及、人人可享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一是优化拓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围绕政策支撑方面,研究制定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搭建政策体系“四梁八柱”;围绕设施供给方面,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78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793个、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16个、社区助餐点40家、示范性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60个,基本实现“村有睦邻点、社区有服务站、乡镇有两院、区域有中心、县级有示范”目标。围绕机构安全方面,创新建立“两报告两清单”“一巡八查”等安全工作机制,投入近6000万元完成养老机构安全设施改造,机构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深化提升普惠养老服务水平。强化兜底保障,截至三季度末,全市共保障城乡特困1.78万人,每年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约1亿元。强化关爱服务,每年投入5000余万元为全市15万名老人提供居家上门关爱服务,连续四年实施8000户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率先建立失能特困老人集中养护制度,集中照护率达到100%。全面实施特困人员分片集中供养,依托建成的16家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周边乡镇部分失能及自理特困人员提供专业、规范的照护服务。三是聚力提优城乡养老服务品质。坚持品牌化发展,先后引进南京九如城、上海悦心、苏州普康等品牌连锁养老服务企业在宿建设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全市23家公办养老机构全部实现专业机构运营。强化标准引领,实施分级护理标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等市级行业标准,全市3家机构纳入国家级标准化服务试点,4家机构纳入省级标准服务试点,特困供养机构二级以上等级评定率达到90.9%。夯实人才基础,完善护理员岗位津贴、入职补贴等制度,每年为养老护理员发放奖补资金80余万元;连续五年举办全市护理员专业技能大赛,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5000人次。
三、聚焦服务提质,加快推进儿童福利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困境儿童现实需求,聚力打造具有宿迁特色的儿童及未保工作体系。一是打造精准化保障机制。联合公安、教育、医保、残联等重点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搭建数据比对模型,制定数据比对逻辑导图,多维度全方位提升保障精准性、及时性;健全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组织全市1400余名儿童主任开展政策宣讲、入户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今年以来,今年以来,全市先后开展2轮集中排查、2轮数据比对交换,新增纳入保障的困境儿童700余人,数据比对做法被省“苏童成长”一体化信息平台运用。二是落实精细化服务举措。定期召开全市未保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保工作机制;构建“3+4+N”未保关爱新机制,打造未成年人保护综合信息平台,推动“六大保护”联动发力,打造具有宿迁特色关爱体系;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完成三县机构养育孤弃儿童整体移交工作,市儿童福利院一期改造工程已完成,“养治教康社”水平进一步提升,80名机构养育孤儿全部集中到市儿童福利院养育;三县儿童福利机构同步转型为未保机构,扎实做好临时监护、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等工作。三是探索精心化关爱模式。创新推广“四色管理”关爱模式,为全市10134名特殊困境儿童分别进行赋色管理(红色需紧急干预、黄色需兜底、蓝色需关爱、绿色为普通儿童),分类实施关爱帮扶措施。依托145个省级儿童关爱之家、95个乡镇(街道)未保站、6个未保中心,委托专业机构为儿童提供课业辅导、安全守护、专业培训等服务,累计开展1200场关爱活动,服务儿童35000余人次。
四、聚焦共建共享,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集成民政资源要素,突出共建共治共享,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着力增强社区服务能力。今年完成25个“改造提升和新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全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94%,较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建成一批集基层党建、居民议事、医疗卫生、文体娱乐等为一体的社区服务综合体。深化“一窗通办、全科服务”改革,推动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全科服务”“帮办代办”两个综合窗口全部设置到位、村级公共服务和帮办代办事项“两份清单”全部公布到位,每个村居2名以上“全科社工”全部选配到位,群众好评率达到99%以上,相关做法被《新华日报》等新闻媒体推介。二是积极探索治理新模式。全面推行“一委两站五岗”组织架构,确保事事有人干、人人有事干;进一步统一积分体系运行规则、奖励标准,将“村(居)民积分制”整合升级为“乡村治理积分制”,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宿豫区、宿城区和7个乡镇(街道)被列为“五社联动”机制创新试点单位,试点数量全省第一。三是加强村级自治探索。泗阳县穿城镇颜圩村和宿城区耿车镇大众村入选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涌现出“小村说事日”“365大众协商”等一批优秀工作法;整合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活动广场、凉亭长廊等现有阵地资源,建立“议事厅”“协商广场”“议事长廊”等议事协商场所;制定出台落实村级组织“三张清单”和规范村级组织“两本账”两份制度文件,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开展纠正“村章乡管”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释放基层治理活力。四是持续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监管。组织开展市级社会组织“党建+社建”示范点创建,研究制定社会组织财管管理、薪酬管理等制度规范,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扎实开展社会团体集中排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等专项行动,先后将44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清理219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撤销登记11家社会组织,依法取缔3家非法社会组织,为4000余家会员企业减轻负担259万元;组织实施“快乐暑光”、公益创投等公益项目,累计投入400余万元,受益10万余人;全市300余家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开展近百场就业服务活动,提供岗位8000余个,招收高校毕业生近2000人。
五、聚焦优质普惠,着力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能力。围绕服务对象需求,持续优化服务举措、拓展服务内容,着力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加强特殊群体救助。市救助管理站新站建成投入,服务设施和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全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56人次,寻亲成功11人,落户安置11人;积极打造“1+3”(中心城区+三县)特困精神障碍患者集中照护机构,配齐医卫、康复、护理等专业设备和人员,为特困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专业化照护服务,省民政厅将我市确定为全省“特困精神障碍患者集中康复照护工作”改革试点地区;全市新建5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三县五区实现全覆盖,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就近就地的心理咨询、康复训练等专业服务。二是持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逝有所安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设施提级、服务提优、文明提品、能力提升、监管提效”五项工程;研究出台《宿迁市城乡公益性公墓服务成本管理办法》,完善殡葬服务目录清单和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不得收费;研究制定经营性公墓运营管理规范,对建设标准、土地使用、价格秩序、服务质量等8个方面提出具体规范措施,全市5家经营性公墓均完成新一轮价格备案,价格降幅5%—30%;加强遗体接运车辆经营服务规范管理,完成新一轮149辆车辆备案审查,制定驾驶员管理评价办法,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市场秩序;制定《关于开展散坟乱葬整治的通知》,分步骤组织开展“三沿七区”散坟乱葬治理,今年以来,已搬迁或平整散坟33040个。三是扎实做好福彩销售和婚姻登记工作。大力推动福彩事业健康发展,截至11月底,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3.8亿元,增幅居全省第4位,近两年争取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1828万元,支持“为老为小为残”项目45个。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跨县、跨市、跨省便捷通办,宿豫区入选省级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试点地区,沭阳县入选全省第三批婚俗改革试验区,截至三季度末,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4.4万件。
六、聚焦作风建设,持续推动民政部门形象向好向优。充分汲取近年来巡察、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在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攻坚年行动,系统推进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市民政局内部管理有关制度》《市民政局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任、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强化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二是强化储备选拔。加强年轻干部储备,近两年充实年轻人员15人,平均年龄27岁,人员力量进一步强化;通过科级干部选配,副科职平均年龄下降到36岁、正科职人员平均年龄下降到43岁,新增8名本科及以上科级干部,年龄结构、学历水平、梯次配备得到一定优化。三是强化培养使用。在民政系统优选7名年轻干部赴苏州挂职学习,通过沉浸式、外派式学习历练,推动民政干部活起来、强起来;选树18名“岗位之星”、7个“效能示范岗”,2名同志被评为市级劳动模范、1名同志被评为全市“十佳公务员”,在全省首届村居儿童主任实务技能竞赛中荣获团体二等奖、2名儿童主任获得个人三等奖。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把家风课堂拓展到全体干部,已开展4期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干部职工知敬畏、守底线、讲规矩;着眼于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排查勤政廉洁风险事项125项、风险点300条,制定防控措施382条,基本涵盖权力运行各领域、各环节。
2024年,我们将以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宿迁实际,全力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为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多作贡献。总体思路是,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坚定践行“集成改革”这一路径,守稳守牢精准救助、安全生产、纪律规矩三条底线,深入实施六大行动:
一、实施社会救助精准精细攻坚行动。以帮扶救助体系改革为引领,不断夯实兜底保障基础,持续提升精准、高效、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兜住底。巩固拓展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提质增效行动成果,落实好低保和特困供养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牢牢守住不发生返贫的底线;探索实施特困人员分档照料护理,明确护理标准,提升救助实效;实施临时救助提质增效行动,推广沭阳县分层分类临时救助做法,不断提高救助便捷度和时效性。二是着力兜准底。以市帮扶救助信息化平台为抓手,充分发挥帮扶救助中心信息数据全量汇集库、中转库、监测库职能,推动形成“帮扶救助中心监测预警+多部门协同救助”的协同联办新格局,减少困难群众跑腿负担,实现低收入人口救助政策全覆盖。三是创新兜好底。积极总结推广社会救助尽职免责、“一事一议”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深化“基础+专项”“物质+精神”“部门+社会协同”救助模式,积极发展社会救助领域社工和志愿服务,为救助对象提供物质服务以外的发展型、关爱型救助;加强政策培训和实战应用,提升基层经办服务水平。
二、实施全链式殡葬改革拓展行动。殡葬改革是一项重大民生事业,必须在延伸广度、拓展深度上持续用力,推动实现“逝有所安”目标。一是加大设施投入。加快推进市级殡仪馆及市、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十四五”末,城市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实现全覆盖;做好乡镇老公墓道路建设、环境绿化等提升工作;推动城乡殡葬服务有条件双向流动选择。二是加强智能化监管。积极申报国家级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利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推动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和动态更新机制,实现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及时处理;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殡葬管理服务平台,健全死亡人员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提升殡葬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三是涵育文明新风。从严加强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遗体接运车辆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市场秩序;稳慎开展散坟乱葬集中整治,大力推进丧葬礼俗改革,让厚养礼葬、文明办丧真正成为社会风尚。
三、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突破行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居家社区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优化拓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市级康养基地、宿豫区托养中心、泗洪西南岗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进4个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1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个城市社区助餐点、50个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深化提升普惠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关爱服务保障制度,符合条件的老人全部纳入服务;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将城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纳入探访关爱;完善低保家庭失能老人保障制度,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三是聚力提优城乡养老服务品质。强化标准引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率达到80%以上;夯实人才基础,继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培训养老护理员1000人次,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300人次;加快运营机制改革,将35家闲置敬老院逐步改造为社会养老机构或综合性日间照料中心,满足农村养老需求。
四、实施儿童福利转型发展行动。树牢“儿童利益最大化”工作理念,建体系、增投入、强基础、优服务。一是在未保体系建设上下功夫。扩建提升5个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加快推进以市、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引领,镇(街道)未保工作站为平台,村(居)为基本点的四级服务保障网络。二是在机构转型发展上下功夫。打造集“养、治、教、康、社”五大功能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持续提升院内孤儿养育质量,围绕孤儿成年后的社会安置、就学安置、集中养育安置等安置需求,切实帮助成年孤儿融入社会。三是在基层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加强对基层未保工作队伍的能力建设,邀请专家学者,围绕预防宣传、排查信息、发现报告、家庭走访、评估帮扶、监护监督等内容,分批次组织未保中心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全覆盖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四是在关爱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依托儿童“关爱之家”,组织实施公益课堂、心理辅导、兴趣培养等关爱活动,开展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打造具有特色亮点的关爱服务品牌;支持专业社工机构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加强个案分析指导,提升干预帮扶效能。
五、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增效行动。聚焦服务对象需求,通过优化服务体系、创新增强服务能力,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便捷度。一是持续强化社会组织培育监管。持续推进市、县(区)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建设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社会组织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登记法理路径对策;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双随机”抽查、等级评估等监管工作,力争实现年检率达到65%以上、等级覆盖率达到45%以上;通过公益资助、项目支持等方式,打造一批公益服务项目品牌,培育一批优秀社会组织。二是持续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积极开展全省“特困精神障碍患者集中康复照护工作”改革试点,按照保障质量、方便患者的原则,配齐医卫、康复、护理等专业设备和人员,为特困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救治、康复、护理和照料等服务;不断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为特困精神障碍患者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三是提升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水平。指导沭阳县推进全省第三批婚俗改革试验区建设、宿豫区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省级试点工作;做好市区部分道路命名更名工作,着力新生一批具有宿迁特色、彰显文化内涵的道路名称;全方位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质量;以“安全运行、健康发展”为导向,持续提升福彩销量,树牢公益福彩形象。
六、实施政风行风建设提优行动。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关键是要把严的基调、好的作风长期坚持下去。一是推进基层工作标准化。对民政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分层分类制定岗位职责清单,组织民政干部、基层经办人员对照学习,切实把基本职责履行好,基础工作做扎实。二是推进风险防范常态化。督促各县区同步开展勤政廉洁风险点排查,加强民政项目、专项资金监管,健全全程纪实制度,切实提高资金社会效益;认真研究群众信访诉求,多换位思考,善解服务对象心结;加大重点群体巡访关爱力度和频次,严防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三是推进队伍建设机制化。树立“实干实绩”用人导向,加强学习型、创新型、落实型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民政领域有关工作容错免责机制,建立民政干部、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全覆盖培训机制,锻造一支敢闯敢干、善作善成工作队伍;实施民政行业人才培养工程,加强政府、社会、学校整体联动,推动养老护理人才、儿童照护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队伍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