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733/2017-00004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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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5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16〕91号)的规定和要求,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报告如下: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止。

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

(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在民政电子政务平台公开公布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监督举报电话,定期公开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灾害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救助水平、资金支出情况等信息。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区)民政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民政电子政务平台,及时公布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并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补充和更新,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公开检查。对各地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指导各地落实文件精神,对申请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灾害救助对象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公示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的户主姓名、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病种或残疾等级、救助(补助)金额、民政部门监督电话等信息,审核、审批阶段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需要长期公示的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公示栏长期公示。三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在部门网站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子项、审批类别、设定依据、审批部门、审批对象等信息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社会意见,通过领导信箱答复对公众意见建议进行回应。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宣传,开展民政领域简政放权改革措施舆论引导工作。推进行政审批、许可及处罚信息公开,结合《民政部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中列出的审批、许可事项,对具体审批、许可信息进行公开,全年公开办理审批并通过网站公示。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及时、规范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上传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上传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了公开内容并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主动发布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宿迁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办法》,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分工。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理顺内部工作流程,明确了各环节和各部门的职责,提升了办理部门的责任意识,对于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有效增强了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意见的审核工作,能公开的信息均予以公开,不能公开的信息答复内容坚持通俗、扼要、准确、明晰原则,必要时采取书面、邮件以及电话同步答复,为申请人解疑释惑。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未发生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为提升民生政策的群众知晓率,进一步加强政策理论解读,确保民政政策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今年来,经过调查梳理,我局印发了《关于下达市直民政系统2016年政策理论解读及重要信息选题任务的通知》,确保民政政策制订与解读同安排,同落实,明确解读重要措施和解读具体方式,下达了市直各处室(单位)民政惠民政策解读任务19项,充分采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政策解读,明确了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确保在地方主流媒体上公开解读2-3期民生惠民政策。目前,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辟报纸专刊、网站专栏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截至目前,我局已召开新闻发布会8期,通过在“宿迁晚报““宿迁民政网”、“西楚网”政务微信、微博开展政策解读14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年初,成立了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出台了《市民政局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方案》,明确实行工作日7:00-22:30网络问政舆情监测。严格落实“0213”数字化限时办结制,舆情发生后,立即给予知晓性回应,2小时反馈初查事实,1天内处置完毕并回应,3天内上报结果,12小时内办结回复或4小时内直接回复办结。完善重大舆情隐患上报制度,局属各处室、各单位每月需准时向局信息办上报本月重大舆情事项及下月潜在舆情隐患,以便协调沟通做好应急预案,从而提升重大舆情处置应变能力。我局组建网络舆情值班小组,明确网络值班人员,负责收集、跟踪舆情,第一时间发现舆情,迅速研判舆情类型,一般舆情及时转交相关处室办理,由业务处室负责对舆情进行核实、分析,整理网络舆情回复内容,并通过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由网络发言人反馈给网友;重大舆情或负面舆情,知晓性回复后,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将舆情化解处理办结,做到件件有答复,努力使网民得到满意答复。组建民政舆情评论员队伍,及时收集舆情危机事件及其苗头动向,在报告的同时及时跟帖,确保正确引导舆论走向,有条不紊地开展舆情处置工作。各类舆情处理完毕,每月对网友不满意问政进行“回头看”,进行二次沟通、二次办理,从而提高市民对我们各项工作的认知度、了解度、满意度;对无理投诉或恶意投诉事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制定“无理诉求表”,做好备案登记,杜绝此类舆情重复办。

我局舆情监测及时,处置有力,网络舆情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得到了上级部门肯定的同时,也取得了网民的信任和点赞,在宿迁市第四届网民节评选活动成功荣获“网友眼中的十佳给力部门”称号,树立了良好的民政形象。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局共处理网络舆情173条。其中“鼎鼎有民”(市委宣传部主办)24条,“宿迁12345”(市政府办主办)149条,及时关注率、及时回复率均达98%。

(六)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机关人事变动,及时下发了《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本单位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和人事、招考招聘等各类信息,及时在宿迁民政网上发布。二是强化职责履行。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宿迁市市民政局2016年工作要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处室并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会议多次研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今年共召开4次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完成各项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凡是市政府公开办组织召开的会议,我局都按时参加;凡是市政府公开办交办的工作,我局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凡是市政府公开办要求上报的材料,我局都及时按要求上报。

(七)制度机制建设情况。一是科学应对舆情。建立“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和预警、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网上信息发布和引导”三大机制及流程,加强对涉及民政部门的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我局主动开展了舆情监控,建立完善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及查核责任等机制,对违反程序的均按规定予以纠正,对反映不属实的问题,及时进行澄清说明,对反映切实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二是加强新闻信息宣传。制定出台了《宿迁市民政局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文件,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新闻发言人。三是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建立由各处室负责人、局年轻同志为主力的网络舆情引导队伍,网上网下互动监测,及时发现报告涉及本单位的相关风险隐患信息,为有效应对舆情提出建议意见,有效避免出现重大舆情事件。

尽管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类信息更新数量明显偏少;三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全市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最新精神和要求,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坚持以公开促进民政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三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五是做好网站在线办事、政策解读等答复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附件:1﹒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附件1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0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0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8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0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04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6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8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6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00

附件2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申请来源

申请数()

占比(%

一、党政机关

0

0

二、社会团体(含公益组织)

0

0

三、企业

0

0

四、宣传媒体

0

0

五、科研院校

0

0

六、公民

2

100

其中:律师

1

50

科研人员

1

50

媒体从业人员

0

0

七、其他

0

0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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