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733/2023-00019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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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民政局

2023117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qian.gov.cn/和宿迁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suqian.gov.cn/)、宿迁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迁市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63116,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滨河路8号,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地址:sqmzjbgs80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各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秉持“优质公开”理念,着力打造“阳光民政”品牌,围绕政务平台建设、政务信息管理、重大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全面加强市直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工作体系。年初,根据工作人员职务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先后2次召开部署推进会调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圆满完成年度任务目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依申请公开答复、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督查、档案移交工作

(二)深化主动公开。加强涉及公众利益以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动态更新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特别是群众密切关注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困难群体帮扶等领域信息公开。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政务动态信息399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45条。

(三)推动目标引领。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印发《宿迁市民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市民政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工作落实。围绕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优化政务公开服务、夯实公开工作基础三大领域,高标准做好民政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压实工作人员责任,严格落实每日监测、季度抽查、年底考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督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全年共答复依申请公开5次,组织政务信息公开集中排查整改2次,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我局103项行政权力,涉及8项行政许可、71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和9项行政其他,本年度共实施行政许可148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给付0、行政确认3件、行政奖励0件、行政其他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较少,指导性不强;二是政务信息制作不及时,导致信息更新延时、时效性不强。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2023年我们将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一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邀请有关专家来我局进行培训授课,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举措,明确工作重点、推进计划和保障措施,切实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市民政局2022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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