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733/2024-00002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电子政务    报告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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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宿迁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宿迁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宿迁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qian.gov.cn/宿迁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suqian.gov.cn/宿迁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迁市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63116,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滨河路8号,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地址sqmzjbgs80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秉承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原则。2023年市民政局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和参与“12345民生在线栏目”、“1+X”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共向社会主动公开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和儿童关爱等六大领域1000余条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制度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等制度配套图表及文书的通知》的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答复方式。2023年市民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均为自然人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提交的申请,全部按照要求准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处室在履职尽责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根据相关规定联合处室共同界定公开与不公开信息后,纸质和电子信息交由局档案室统一保管,办公室通过相关平台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做好局网站的政策文件栏目的更新,采取政策简明问答、图片以及视频等方式解读政策文件。开展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按照规定的格式,将市民政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录入库内。每年年初印发宿迁市民政局政策汇编小册子,在行政审批中心市民政局服务窗口和日常宣传活动中分发给市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市民政局网站上及时修改完善宿迁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宿迁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和市民政局2023年行政权力清单,全年局官网访问总量为163885人次。市民政局现有一个政务新媒体宿迁民政微信公众号,包含流浪乞讨救助随手拍小程序、帮扶救助平台、网络举报等6项子菜单。截止2023年底,共有16369人关注。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度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健全推进机制,提升工作质效。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学习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政府网站建设、政务新媒体运维等内容,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组织2023年度全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专项评估督查,重点对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策解读情况、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督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市民政局112项行政权力,涉及6项行政许可、84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和7项行政其他,本年度共实施行政许可273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给付0、行政确认1件、行政奖励0件、行政其他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在政策解读方式上比较单一,仅是通过文字和图片以及少量的视频进行解读,缺少趣味性和吸引力,导致传播力度不够;二是在公开的内容上较为狭窄,市民政局承担的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

为做好上述问题的改进工作,切实提升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强化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同步谋划、同步审签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开展通俗化、多元化解读,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切实增强解读便民性和实际效果。二是细化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市民政局2023年行政权力清单,及时修订完善宿迁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工作流程,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满意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市民政局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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