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
吴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运营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过程
(一)专题布置会办。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4月19日、5月22日,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办会,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制定办理计划,明确办理目标、时限节点和具体路径。
(二)调查研究推动。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建议,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带队深入社区、居家服务组织和老年人家庭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分析不同人群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我们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谋划加大服务供给,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对策措施,为办理建议答复提供依据。
(三)认真办理答复。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建议答复征求意见稿。为提高建议办理水平和办理质量,通过打电话、发邮件等形式,就建议办理工作专门征求代表意见,并根据代表意见重新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答复稿。
二、建议采纳及落实情况
我们在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制定办理方案的基础上,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会商,协作办理答复意见。针对您提出的3条建议,我们全部予以采纳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实现公益性社会组织运营”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对照省、市有关要求,通过政策扶持,财政补贴等方式,先后引入上海安康通、上海莱阳、南京索酷、苏州乐惠居、徐州社康等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在宿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培育了点点养老、康颐养老等本土企业参与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全面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同时,有力推动了我市本土养老企业发展。
(二)关于“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结合“养老护理员培训”这一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同步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人员能力素质。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人才入职奖励制度,对于符合条件并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3-5万元入职补贴并分年度发放到位。近年来,全市累计发放护理员岗位津贴、入职补贴等各类奖励补助资金200多万元。全力营造尊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开展“最美护理员”评比活动,评选出20名最美护理员并给予每人3000元的奖励。
(三)关于“优化奖补政策”的建议。
我们严格落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运营补贴等补助补贴制度,规范、精准做好补贴发放工作,2022年共向各类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发放补贴70余万元。市民政局与市慈善总会联合印发《慈助养老 善暖夕阳项目—宿迁市慈善助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捐助项目,2022年共向23家通过考察筛选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捐助价值200余万元的设施设备,有力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发展。财政、民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探索分类分级制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奖补政策,充分调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吴艳委员指出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切实强化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
(一)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建设。采取政府租赁、财政补贴方式,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利用城乡社区(村居)、撤并学校房屋或闲置民房改造,改建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鼓励市场主体投入增加供给。通过政府补贴方式,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企业租赁、购置建设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探索“一照多址”运营模式,鼓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连锁化、实体化、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二)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延伸。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延伸服务,统筹区域内居家养老服务资源,构建区域性养老服务平台,鼓励专业养老服务企业或组织,通过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大多数老年人提供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开展个性化服务。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企业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人才优势,加大居家养老服务产品和业务创新力度,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定地点、定时间、定人员、定内容的个性化、精准化服务,让居家老人享受多方位、立体式的温馨服务和关怀。
(三)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人员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岗位补贴制度,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发放岗位补贴,补贴额度按照服务老人的数量确定。继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优秀服务人员评比等活动比赛,对优秀人才进行奖励,对先进工作事迹进行宣传,让所有养老服务人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都能被全社会尊重。
宿迁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