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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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733/2024-00073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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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

滕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社区养老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过程

(一)专题布置会办。收到议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425日、519日,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办会,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制定办理计划,明确办理目标、时限节点和具体路径。

(二)调查研究推动。针对提出的问题建议,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家庭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我们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谋划规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运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对策措施,为办理建议答复提供依据。

(三)认真办理答复。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建议答复征求意见稿。为提高建议办理水平和办理质量,通过打电话、发邮件等形式,就建议办理工作专门征求代表意见,并根据代表意

见重新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答复稿。

二、建议采纳及落实情况

我们在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制定办理方案的基础上,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会商,协作办理答复意见。针对您提出的5条建议,我们全部予以采纳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完善设施设备”的建议我们对照《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规范》(DB 32/T4183—2021),建成运营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22家,规范设置生活用房、医疗保健用房、公共活动用房、服务用房,委托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医疗护理、康复保健、膳食供应、精神文化、委托代办、居家安全、家庭支持等各项服务,积极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老年人提供更加舒适、安全、便利的生活环境

关于“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议。我们通过市场主体培育,引入上海安康通、南京索酷、上海莱阳等专业居家服务组织运营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引进专业的护理人员和管理人才从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在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水平的同时,带动本土养老企业健康发展。同时,积极推动乡镇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选择条件较好的乡镇敬老院改造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引进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在做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的前提下,延伸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周边困难老人提供居家上门关爱服务

关于“加强与医院的合作”的建议。我们积极推动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发展。推动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设立“健康小屋”,配备医务室、康复室等功能,鼓励其与基层社区、村居卫生室签订合作协议,将困难老年人关爱项目与基层卫生机构家庭签约项目结合推动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向医养融合型护理中心(站)、康复站转型,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社区养老、康复护理服务。

关于“加强社会监督”的建议。我们健全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质量评价机制,通过机构自我评价、属地民政部门评价、专业第三方机构评价等形式,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量、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项目完成度、服务准时率等全面进行考评。同时,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情况评议制度,邀请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周边的老人对设施的管理运营情况进行评价,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断提质增效。

关于“加强政策支持”的建议。近年来,我们先后出台《宿迁市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宿迁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推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推动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完善用地保障、税费优惠、政府补贴、医养融合、服务监管、人才激励等扶持政策。同时,民政、财政、发改、卫健、医保等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就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延伸开展社区居家服务、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开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居家上门关爱服务居家养老服务重点工作出台具体举措20多项。

三、下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针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服务延伸,推动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迈上新台阶。

(一)建立健全居家养老多元服务机制。推动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质达标升级,在做好机构养老基础上,延伸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为辖区内社会老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居家服务。支持专业养老机构、康复护理机构与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关爱之家等合作,参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扩大互助养老试点范围,组织有意愿空巢老人集中居住,互帮互助,离家不离村,政府给予运营补贴,对生病困难老人,在照护期间探索邻里代餐、邻里照护机制。

(二)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建设。采取政府租赁、财政补贴方式,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利用城乡社区(村居)、撤并学校房屋或闲置民房改造等形式,改建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切实盘活闲置养老服务资源。通过政府补贴方式,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企业租赁、购置建设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探索“一照多址”运营模式,鼓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连锁化、实体化、社会化、专业化发展。积极引导餐饮、洗浴等市场经营主体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三)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调剂培育。通过既有编制内调剂或设置公益性岗位,进一步建立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管理队伍,配备相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做好区域内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养老服务组织、指导工作。组建农村基层养老志愿者队伍,鼓励农村中年留守妇女和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建立志愿服务互助循环机制。

(四)抓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延伸。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延伸服务,统筹区域内居家养老服务资源,构建区域性养老服务平台,鼓励专业养老服务企业或组织,通过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大多数老年人提供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企业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人才优势,加大居家养老服务产品和业务创新力度,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定地点、定时间、定人员、定内容的个性化、精准化服务,让居家老人享受多方位、立体式的温馨服务和关怀。

(五)抓好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发展。探索医养康一体化基础医疗与健康管理保障体系,建设以县(区)医养康综合体为中心,乡镇(街道)医养康服务站为纽带,村居(社区)医养康定点服务与流动健康筛查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全覆盖的健康与风险评估、健康宣传、康复护理、慢性病管理等医养康一体化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居家为老服务引导在有条件的医院增设康复护理科,建设医养护一体化病房,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医疗、养老、护理综合服务。

宿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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