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优抚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办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办法及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各地军供站、军人接待转运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名称 | 优抚安置处 | ||
索引号 | /2010-00005 | 分类 | 内设机构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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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市优抚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办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办法及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各地军供站、军人接待转运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