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3-31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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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宿民发〔2025〕1号)
各县(区)民政局,市各开发区、新区社会事业局(政社局、政社办),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迁市民政局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快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加力发展养老事业和产业,加速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充分彰显宿迁民政担当。
一、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
(一)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第一议题”来学习、“第一遵循”来贯彻,积极建设模范机关,用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分层分类、全覆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持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设置,推进党支部“标准+示范”建设,开展“党员进小区、党员亮身份”行动,深化“暖心民政·为民先锋”品牌建设,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面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家风教育、警示教育,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推动机关精文减会、厉行节约,坚决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扎实推进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殡葬、慈善组织、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以严的基调改进作风、提升形象。
二、持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一)强化困难群体兜底保障。研究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实施意见》,根据地区实际制定落实细则。落实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制定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依托数据平台,整合医疗、交通、残疾等多部门数据,提升主动发现、精准救助率。常态化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落实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抵扣、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等政策,实现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临时救助经办流程,缩短办理周期,发挥好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落实民政部印发的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聚焦“应保未保”、资金使用管理、信访问题化解等方面,抓好“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具体实事。
(二)创新提升救助服务质效。纵深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快风险防范类、关心关爱类服务项目推进力度,落实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在有条件的地区,对城乡低保家庭、分散特困人员的用电、用气、用水安全开展摸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阶段推进家居环境改善;启动实施低收入人口医疗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着重梳理整合各部门医疗救助资源,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医疗类资源链接服务;协助慈善总会成立罕见病专项救助基金,推动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参与救助服务。推广使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困难群众“急难愁”救助专线,建立健全“接诉即办”“首接负责”“限时办结”快速响应机制,提升救助实效。打造覆盖乡镇、街道基层民政服务站,制定购买服务事项清单,完善绩效评价和全过程监督机制,提升社会力量承接事务性、辅助性服务事项的专业化水平。探索推进“困难群众关爱帮扶一件事”改革。
三、统筹推进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
(一)加强老龄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召开新一届全市老龄委全体会议,研究部署老龄工作重点任务。6月底前,各县(区)新一届老龄委议事协调机构全部调整到位。健全老龄统计监测制度,完善涉老数据跨部门采集、利用和发布等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和县(区)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社会参与等政策。做好2025年度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推荐活动。实施“智慧助老”“安康关爱行动”等行动,年内培训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4万人次。深入推进“银龄行动”,探索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有特色、层次高的“银龄行动”品牌项目。积极谋划“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发布《宿迁市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25年)》。推动宿迁市职业技能银龄大学建设,开展老年教育服务。
(二)推动养老服务普惠优质。强化设施供给,改造提升30个城市社区助餐点、30个乡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依托为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机构和助餐、助浴、助医等上门服务;继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行动,全市建成适老生活体验中心(店)不少于8个,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任务不少于2200户。推进医养结合,全面推广“医办养”“养办医”“两院共建”等模式,2025年底全市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不低于70%,养老机构医疗合作协议签订率达到100%。健全要素支撑,联合市发改委出台普惠型养老机构支持政策,明确普惠服务收费标准;精准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级分类落实照料支持政策;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年内培训养老护理员1000人次;在市卫校设立养老服务人才实训基地,推动职业院校与养老机构在教育实训、技能培训、实习就业等领域全面深化合作;制定养老机构预收费实施细则,完成50张以下床位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现象。重点聚焦涉老资金发放管理、养老机构服务监管、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扎实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四、有效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一)提高儿童福利水平。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确保“应保尽保”,提升保障水平。深化落实《宿迁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规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打造村级“为小”服务场景。持续开展全市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深化儿童福利机构提质转型,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建设,实施儿童福利机构“星级”评定,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推动市、县未保中心创新转型,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监护支持”服务新模式。巩固提升三级未保服务体系成效,推动镇(街)未保站常态运行。提升收养工作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收养登记接访登记制度和收养家庭跟踪回访制度。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探索出台成年孤儿安置办法。组织开展儿童主任实务技能大赛。
(二)加强特殊群体关爱服务。落实残疾人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推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城乡一体化,积极推进“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深化“精康融合”行动,持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全年为不少于500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等服务等专业化服务。深化特困精神障碍患者集中康复照护省级试点,确保特困家庭政策知晓率达到100%,确保“愿进全进”。探索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布局社区租赁服务网点,推广应用康复辅助器具。强化流浪乞讨人员站内照料管理,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流动人员、外地来宿务工人员救助流程,联合人社、司法等部门精准提供就业指导、心理抚慰、法律咨询等专业化服务,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
五、扎实做好社会事务工作
(一)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深入开展民政系统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围绕民政部明确的公墓违规批建经营、散埋乱葬问题突出、殡仪服务机构服务管理不规范、殡葬领域陈规陋习突出、“身后事”办理不便民、太平间违规承包经营、殡葬用品市场无序、殡葬中介服务混乱、殡葬行业监管失灵、殡葬从业人员失管等重点整治的十大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推动专项整治更具成效。严格落实“减项降费优服务”要求,会同发改、市监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延伸服务项目清单以及殡葬基本用品清单“三张清单”,从严加强公墓建设、殡仪馆服务和殡仪市场的规范管理。提升殡葬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6月底前全市上线“宿世安”智慧监管平台服务,实现“办理流程、丧葬价格公示,遗体接运车辆、火化、安葬事宜预约,丧葬用品经营单位查询”等全链条功能。优化殡葬服务设施布局,全市改造提升8个乡镇公益性公墓,沭阳县、泗阳县完成城市公墓建设工作,泗洪县完成城市公墓定价。全面推进“个人身后一件事”改革,全市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和规范性流程。
(二)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各地婚姻登记处在情人节、520、七夕等登记高峰日举行集体婚礼、交友活动、宣传“人情新风宿9条”等多种文明婚俗活动。充分发挥“宿调和家事调解工作室”作用,强化离婚调解工作,立足于将“冷静期”转化为“调和期”,力求在“冷静期”内提高调解工作质效。宿城区完成公园式景区式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沭阳县做好全省第三批婚俗改革试验区验收工作。
六、着力健全社会治理机制
(一)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实施社会组织登记备案规范化、治理规范化、社会服务机构监管效能、行政执法能力、信用监管、文化建设等六个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全市社会组织年检率力争达到75%以上。规范做好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换届、注销等登记备案工作。高效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探索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提供免费审计服务。改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方式,推动全市等级社会组织覆盖率提升至55%以上,从严控制4A级以上社会组织占比。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建设,推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完善《行业自律公约》。
(二)探索基层互助合作组织建设。全力推进宿豫区关庙镇和平村为民济困互助合作组织市级试点建设,通过“搭把手”“跑跑腿”“拉拉呱”等“为老为小为残为困”服务方式,形成党群相连、同舟相济、近邻相望、老老相扶、亲亲相依、老小相伴、公益相助等多种互助场景。上半年,每个县(区、功能区)至少培育成立1家农村互助合作组织,探索为民济困互助合作组织长效运营机制,作为乡镇民政服务站的有益补充和下设实体,大力整合民政可用资金和可放项目,支持其规范有序开展村民生活互助和生产合作活动。适时召开全市为民济困互助合作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
(三)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壮大。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教育、引导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实施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惩治慈善领域腐败问题、打击假借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整治慈善组织存在的内部管理不严不实、项目运作违法违规、善款使用失范失序等问题,建立健全慈善组织综合监管机制、风险防范长效机制。落实《江苏省社区慈善基金发展指引(试行)》,积极发展社区基金。引导慈善组织有序参与“灾害救援”“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开展“中华慈善日”“江苏慈善周”“99公益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完成第四届“宿迁慈善奖”评选表彰。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星级站点评选、标准化建设活动,推动实现全市福彩销量争先进位,力争实现5亿元销售目标。
(四)规范区划地名管理。高标准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矢量化建设项目,做好“沭阳—泗阳”“宿城—泗阳”界线联检工作。全域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年底前市区乡村街路巷命名设标实现全覆盖、各县70%以上乡村街路巷完成命名设标,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率达到100%。传承弘扬红色地名文化,年底前全市设立不少于15块地名文化遗产碑牌。配合省民政厅编制全省乡级行政区划总体规划。
七、筑牢民政事业发展根基
(一)提升法治工作水平。持续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民生重点领域法规政策,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有序制定、修订、清理民政领域规范性文件。接续开展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动态更新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权力事项清单,持续完善事项要素和办事指南。组织开展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工作,推动编制“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优先选用工作实绩突出干部。加强教育培训,依托党性教育、红色教育基地、既有学习平台,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民政干部能力提升培训。搭建干部实践锻炼平台,常态化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上挂下派”、交流轮岗等活动。组织开展养老、儿童、福彩销售等领域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强技。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强化资金规范。健全民政资金分配机制,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做好日常管理、检查、审计工作。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做好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需求评估,细化采购需求、规范采购文书、强化服务监管,提升服务质效。
(四)做实基础保障工作。推进数字化转型,优化市级帮扶救助信息平台、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功能,整合融入全省智慧民政一体化平台,加快打造“数字民政”应用场景。深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完成全市所有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加快建设消防避难设施。强化信访矛盾源头预防和治理,常态化做好涉稳风险隐患排查和信访矛盾化解。做好保密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信用体系建设、网络安全、信息宣传、民政统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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