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22年执法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2023-01-20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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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依法行政办的精心指导下,市民政局立足部门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和措施落实,主动开展民政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夯实基础,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根据民政法治工作实际情况,调整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市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打好基础。进一步强化局政策法规工作力量,组建局政策法规小组,配备专业专职人员、优化细化工作职责,推动民政法治工作规范运行。市局2022年度新增5名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共有17名执法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举办全市基层民政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省厅专家专题讲授社会组织执法知识、组建“青年学习社”并开展学习活动16次、开设“民政业务大讲堂”26期,全市民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优化完善《法律顾问合同》,要求律师要有3年以上行政法律服务经验,熟悉民政工作最新法律法规;在立法制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行政执法、法律风险评估、合同审查等方面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并适时安排法律顾问坐班,促进法律顾问有效参与民政工作。
(二)加强监管,民政公共服务持续规范。一是深化民政“放管服”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民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将41件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23项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综合窗口办理,推行“一门、一窗、一网、一次”服务模式,积极构建审批服务标准化、审批办理便利化、审批机制长效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共办理行政审批件173件,实施行政许可147件,公共服务件4585件,办件时长缩短50%以上,相关做法被《中国社会报》宣传推介。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组织实施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强与各业务主管单位沟通联系,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规范化开展各行业领域社会组织年检,实现“一网通办”,提升社会组织年检质效。向市司法局推荐5名宿迁市行业协会代表作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制定年度局机关“双随机”工作方案,会同市财政局启动实施325家市级社会组织会计信息质量核查工作,已向43家社会组织下达整改通知书。三是强化殡葬服务全过程监管。规范制定殡葬服务目录清单,杜绝诱导消费、捆绑消费等现象;全省率先出台经营性公墓管理“八条规范”,对建设标准、用地管理、服务质量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价格普遍下降5%—30%。
(三)重点突破,社会组织执法持续有力。一是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因未按规定履行年检义务,在履行法律程序的基础上,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分别向市翰林职业培训学校、市兴邦职业培训学校、市万众电子商务培训学校、市三棵树人文纪念园管理服务中心、市远程职业培训学校等5家社会组织,下达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决定书。二是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市将“僵尸型”社会组织清零行动列入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定期调度、重点推进,全市累计清理2601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先后约谈11家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现场检查17家无法联系的社会组织,对去年未履行年检义务的92家社会组织和61家法人登记证书到期的社会组织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三是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主动加强与政法、公安、网信等部门对接联系,发动乡镇、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对取缔的10家“东望课堂”活动区域,进行“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将全市5家涉外组织、20家宗教类社会团体和1家宗教活动场所,列入年检、“双随机”抽查工作重点检查对象,并主动参加有关组织参加换届大会,对其活动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对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我市已发现2起违规收费情况,涉及金额83113元,已责令全部退还企业。
二、存在问题
对标先进地区和民政发展实际需要,我市民政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近年来,仅社会组织领域开展过行政执法工作,对于其他事项执法监管,主要依靠明察暗访、“双随机”抽查、第三方财务审计等方面,更多体现在形式上监管,缺乏对行为、活动等内容实质性监管。同时,与同级部门间联合执法机制也未有效建立、民政领域执法力量相对不足。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主线,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聚焦问题补短板,扎实做好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对养老服务领域监督力度;巩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持续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年检、换届管理,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完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监管机制。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加强殡葬服务全过程监管。
二是持续强化民政重点领域执法。强化主动执法意识,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围绕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在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区划地名、殡葬管理等领域,探索民政与其他部门横向联合、市县民政部门纵向联合的综合执法体制。不断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实现执法目的,努力使民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持续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抓好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江苏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等制度开展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结合执法实际,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进一步细化、量化,确保行政处罚依法适当、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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