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
2024-01-05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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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贯彻实施,着力提升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质效。现对照《宿迁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宿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年度工作会议,印发《2023年度全市民政工作要点》中,将“积极推进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作为全市民政系统重要工作,明确推进重点、压实工作责任、健全推进机制,上下联动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将法治学习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6次专题学法,研究法治工作3次,专题听取报告2次,有力提升领导班子的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强化法治建设组织统筹。制定出台《全市民政系统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就深化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民政制度体系等7个方面,明确处室(单位)职责,扎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根据人员调整和工作需要,调整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市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调整市民政局法治审核意见协调机制,优化法治审核协调小组;成立法治工作委员会,配备专业专职人员、细化工作职责,加快推进民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转。三是持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民政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省厅专家专题讲授民政信访、社会组织执法等知识,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进行专题培训,建立完善“青年学习社”并开展学习活动15次,开设“民政业务大讲堂”15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内法规4次、观看庭审案例1次,全市民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持续推进依法高效履职。一是推动市级高频事项“市内通办”。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印发《关于推进社会组织登记事项“窗口前移、协同联办”的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探索实践社会组织登记“窗口前移、协同联办”,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登记业务的咨询接件服务前移下沉至8个县(区、功能区)民政部门和9个小城市,开展“多点受理、受办分离、市内通办”服务,真正减少群众办事跑动距离和跑动次数。今年以来,通过前移窗口接件社会组织登记政策咨询100余次,开展社会组织登记材料预审服务50余次。相关做法获选全省社会组织行政审批领域优秀案例、被《江苏民政》杂志宣传推介。二是推动民政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优化升级市帮扶救助平台“转办、联办、督办、调度”等功能,对低收入人口家庭情况多维度赋分,同步链接20个部门的50项救助资源,及时推送相关部门针对性施救,着力打造全流程、精准化、智慧化帮扶救助模式;探索“身后一件事”改革,将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列入我市殡葬改革重点事项,分阶段按步骤推进逝者接运、火化、安葬、身后事全流程改革,把群众身后的“多部门”“多流程”事项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推动结婚一件事信息数据推送,常态用好江苏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一件事联办模块,通过信息手段,实时向公安和卫健部门推送公民婚姻状况信息,今年来,我市结婚一件事办件量位列全省第四。三是推动民政行政审批服务“加快办”。科学应用“信用+告知+承诺”受理审批机制,对信用状况良好,非必要材料临时缺失的事项,通过提交信用容缺承诺书,予以先行受理;常态运用社会组织登记事项住所告知承诺制,对住所证明材料采用可告知承诺免提交,推动相关事项快速受理审批;深化应用信用容缺制、告知承诺制等方式,对社会组织登记流程再优化,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压缩承诺办结时限。今年以来,累计免于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约200份,办件材料有效缩减20%。
(三)持续强化民政普法宣传。一是加强组织保障。调整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普法工作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加强组织和工作保障,统筹协调推进普法工作;制定《市民政局2023年普法宣传实施方案》,将普法任务分解到救助、养老、未保、社会组织、基层治理等条线,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二是丰富普法形式。开展以案释法,依托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社会组织执法案例解析,用具体案例解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使普法更生动易懂;开辟门户网站网络普法专栏,设立新修订法律法规专题、以案释法专题、民法典知识问答专题、民政政策更新专题10余篇进行普法宣传;在宿迁民政公众号开展《国家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项政策解读和问答;联合宿迁手机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社会救助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普及社会救助各项政策规定近20篇;依托“12345民声在线”栏目,与广大市民就低保、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登记、残疾人补贴、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等进行在线解读,及时解疑释惑;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对民政政策进行深入解读,获得较好社会反映,取得优秀宣传效果。三是开展普法实践。依托“520”“七夕”等时间点,广泛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婚育政策知识,为新婚夫妇进行婚前辅导;开展“未保宣传月”主题活动,协同部门联动开展法治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法治教育专题讲座、组织旁听庭审、普法户外活动等多种多样的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邀请未保讲师团成员前往未保工作站(儿童关爱之家)开展法治宣讲10余次;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专题普法活动 ,线上依托宿迁手机台、速新闻等媒体平台,线下走进社区、村居,开展民政政策宣讲、政策援助、现场答疑等活动,全市入户开展政策宣传约4900户;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慈善法》知晓度和慈善事业发展的认同度;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四)持续聚焦重点领域监管。一是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成立局领导参加的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工作委员会,并设立法制审核专职岗位,增强行政执法集体研究效力;健全完善负责人任前公示、谈话以及廉洁自律教育制度,通过开展五个“一”(“赠送一套法规制度、开展一次集中培训、组织一次集体谈话、观看一部廉洁教育视频、参加一场公益活动”)活动,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负责人从业行为,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发展质效。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年检,加强与各业务主管单位沟通联系,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规范化开展各行业领域社会组织年检,实现“一网通办”,提升社会组织年检质效。向市司法局推荐5名宿迁市行业协会代表作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制定年度局机关“双随机”工作方案,会同市财政局启动实施325家市级社会组织会计信息质量核查工作,已向43家社会组织下达整改通知书。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等专项行动,先后约谈13家社会组织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466份,将44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清理219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撤销登记11家社会组织,依法取缔3家非法社会组织。在全市社会团体中开展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市级社会团体累计申请变更登记105家、完成换届备案101家、调整会费收取标准39家、申请注销登记12家;依法依规处置30家;罚没非法所得11.5万元,责令退还涉企乱收费金额10.7万元。
(五)持续筑牢健康发展保障。一是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定期梳理重复信访事项和重大涉稳风险,向属地民政部门和机关业务处室双向交办,加强重大活动、重要时节信访保障,较好地实现了“四个不发生”的年度工作目标。认真做好市级社会治理协作平台分流交办矛盾纠纷化解,调解成功率达100%。二是有力推进规范管理。印发《宿迁市社会团体内部管理示范文本》,研究梳理了财产管理、薪酬管理等19项制度范本,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拓展至所有执法行为,覆盖执法全流程;制定市民政局勤政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手册,排查勤政廉洁风险事项124项、风险点298条,制定防控措施381条,基本覆盖权力运行各环节;健全完善局内控制度、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人员管理、政府采购、干部监管等关键环节,强化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三是着力强化制度建设。围绕服务对象需求和事业发展需要,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逝有所安的实施意见》,以市政府办名义分别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35年)》,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注重程序规范,民生实事项目排定、困难群体提标、重要文件制定等均经过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建议、合法性审查等必要程序,并要求局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学习的系统性不足。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虽能够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但开展专题式、研讨式学习较少;抓全员学法的力度不够,侧重于民政政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还需拓展,部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还需提升。
(二)民政执法范围仍需拓展。近年来,仅社会组织领域开展过行政执法工作,对于其他事项执法监管,主要依靠明察暗访、“双随机”抽查、第三方财务审计等方面,更多体现在形式上监管,对行为、活动等实质性监管还没有完全到位。
(三)法治工作力量有待强化。近年来,涉及合同签订、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审查事务不断增多,法治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还需提升;因机构改革,民政部门编制缩减,民政系统普遍面临执法人员力量不足、执法经验不多、执法手段偏弱等难题,尤其是“专家型”、全面型执法人员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民政领域立法、执法、普法等各项工作,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设多作民政贡献。
(一)持续强化法治工作领导。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研究、长效化推进工作落实。从执法、普法、学法、用法等各环节研究制定2024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加强对全系统法治建设指导。优化法治工作委员会运行机制,持续推动内部规范管理、外部满意度提升。
(二)积极打造普法工作亮点。贯彻“八五”普法要求,充分发挥基层优势,调动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多元主体参与,弘扬民政法治文化。加强新出台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积极探索灵活高效、群众欢迎的普法创新举措。
(三)着力加强法治能力建设。推动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执法制度落实。增强法治培训实效,加强民政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提升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开展基层执法力量调研,总结推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效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殡葬服务改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力争形成一批创新工程、精品工程。健全民政领域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殡葬服务等领域监管力度。有序制定、修订民政领域规范性文件,逐步构建“枝繁叶茂”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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