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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完善“五项机制”赋能社会救助拓面升级

  • 发布日期: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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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以来,沭阳县坚持以“五项机制”为抓手,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拓面升级。

建立完善救助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对象认定更精准。沭阳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按月共享相关数据,其中,县民政部门每月10日前将动态调整后的城乡低保、特困、低收入、两残等社会救助名单共享给医保、乡村振兴、教育、住建、卫健、残联等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提供相应救助帮扶,同时将相关部门共享的数据反馈给乡镇(街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效率和服务水平。如今,沭阳县各部门通过社会救助数字平台共享数据115万条。

建立完善救助政策衔接机制,保障兜底功能再提升。鼓励社会力量关注困难群众、参与救助帮扶,全面拓宽救助内容,形成供需精准匹配、资源高效利用、流程标准规范的服务类社会救助格局。一是开展包保走访。组织县、乡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建立包保机制,采取入户走访、“早看窗帘、晚看灯”、视频连线等多种方式,实现对困难群众包保“全覆盖”。二是实施牵手共建。组织引导本地区社会组织通过“结对子”、爱心捐赠等多种形式,积极牵手共建捐资助学、关爱困难群体、参与乡村振兴等社会救助服务。三是强化慈善帮扶。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在政策、对象、信息、资源等方面进行救助需求与慈善供给的匹配对接,为困难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救助帮扶。截至目前,沭阳县慈善组织已实施帮扶项目18个,发放慈善资金371.16万元。

建立完善救助对象发现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全覆盖。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高效衔接线上预警和线下核查,把监测预警作为“晴雨表”,把走访摸排作为“度量衡”,实行动态监测,为精准施救、及时施救、动态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常态化开展入户摸排,全面掌握困难群众需求,手把手帮助办理申请,跟踪了解政策落实,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1-9月,推送核对信息8225条,更新低收入人口6141746人。

建立完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沭阳县完善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年初,沭阳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其中,农村特困供养由806元提高到819元,城乡低保由620元提高到630元,机构养育孤儿由2164元提高到2214元、社会散居孤儿由1450元提高到155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按规定比例同步调整。同时,将临时救助上限5000元调整为“急难型”救助上限5000元,并对因患重大疾病医疗支出自费超过1万元(含)的困难群众,由县级民政部门予以直接救助。  

建立完善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为更好统筹规划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沭阳县按季度召开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大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督导推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在乡镇(街道)层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截至9月底,沭阳县共保障服务各类困难群众11.96万人,发放救助资金 4.59亿元。

(沭阳县民政局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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