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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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宿迁市老年助餐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4319733/2024-00055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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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宿迁市老年助餐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宿迁市老年助餐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实施,现就《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4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要求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全面加强老年助餐服务的补助支持力度。202310月,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202358号),明确老年助餐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推进措施和监管要求20243月,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舒心助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民养老〔20248),对我省老年助餐服务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细化和明确。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20246月,市民政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宿迁市老年助餐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我市老年助餐服务发展的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推动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二、总体目标

按照“需求导向、有效供给,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城乡协调、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在充分考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财政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按需供给、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有偿服务,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助餐网络,形成主体多元、区域平衡的服务格局。2024年底,各县(区)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政策全覆盖,保障刚需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向城乡社区延伸服务。到2025年底,通过存量提升和增量扩面,建成一批管理规范、有效服务的老年助餐点,实现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多元供给格局持续巩固。到2026年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效应突出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以点带面引领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主要任务

一是分类统筹助餐服务对象以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家庭老年人为重点,逐步向其他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拓展助餐服务,实现基本养老服务人人享有、适度普惠、公平可及二是科学规划助餐设施布局综合考虑老年人口规模、助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服务安全等因素,通过依托现有资源改建、引导社会力量挂牌、因地制宜适当新建等方式,统筹优化布点布局,促进服务便利可及三是优化拓展助餐服务模式积极拓展线上平台+线下配送、“中心厨房+专业配送”、“就近服务+互助服务”、“社会餐饮+委托服务”、“饮食助餐+文化助餐”等服务模式,建立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四是全面提升支持保障力度实施分类补助政策,完善财政补贴机制,加大运营支持力度,提升配送服务能力,推动老年助餐服务的良性、可持续发展。五是切实强化助餐服务监管。通过规范服务供给、加强智慧赋能、实行赋星管理、强化综合监管、深化舆论监督,实现老年助餐服务的全链条、全过程监管。

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把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部署、统筹推进,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绩效评价范围重点推动。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各部门主动作为、协同配合。其中,民政部门履行牵头职责,依托老龄工作委员会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做好项目支持、财政投入、就业扶持、规划用地、设施配建、农村助餐、企业参与、税收优惠、食品消防安全监管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积极稳妥探索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老年助餐服务方式。各有关部门加强动态跟踪,有序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扩面提质增效,适时开展工作评估,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注重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