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及过程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就困难群众提标工作认真开展调研测算,拟定2025年度提高部分困难群体保障标准方案,经市政府六届五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8月22日,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实施。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布。
二、主要内容
本次调标的对象和标准如下: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自2025年7月1日起,将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45元提高至685元,月增加40元;将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839元提高至891元,月增加52元;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相应比例同步提高。预计将惠及我市13.19万名低保对象、1.8万名特困人员及7.57万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
(二)困境儿童保障标准
自2025年7月1日起,将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从1650元提高到1670元,月增加20元;其他困境儿童生活标准分别按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50%-100%保障。预计提标将惠及我市1.1万名困境儿童。